[情報]幫勞委會上一堂數學及勞基法課程

看板ServiceInfo (服務業)作者 (人微言輕狂)時間18年前 (2007/04/30 23: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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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勞委會上一堂數學及勞基法課程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為什麼一個月的工作時數是168小時? 勞委會對外宣稱,勞工一個月的工作時間「精算」過後是182小時,我們對於勞委會 官員連簡單的數學計算公式以及法令規範都搞不清楚感到十分遺憾。 勞委會宣稱「精算」的一個月工時182小時是怎麼來的呢? 目前台灣的法定工時是雙週(14天)84小時,所以平均一天6小時,而一年有365天, 因此一個月的工時是: (6小時x365.25天)/12個月=182.625… 所以時薪是15840元/182.625小時≒87元 然而,勞基法39條明文規定包括「例假」、「國定假日休假」、「特別休假(年假)」 ,都是勞工可以休假,而雇主依舊要給付薪資的「假日工資」,勞委會上述的計算方 式,很明顯的是只有將「例假」的部分扣除,而剝奪了時薪工作者的「國定假日休假」 及「特別休假」的薪資 因此,若是依照勞基法的規範,一個月的工時應該是182.625再扣除「國定假日休假」 及「特別休假」: 目前台灣勞工國定假日一年共有19天,再加上特別休假平均一年3天來計算,因此一年 的「國定假日休假」及「特別休假」總共是22天,平均一個月的「國定假日休假」及 「特別休假」就是 22天×8(一天工作8小時)÷12個月=14.6666666… 因此,勞工一個月的工作時數則應該為 182.625-14.66666≒168(小時) 勞工有在教,勞委會有沒有在聽嘛!? 叫你除168!除168!除168! 所以,在基本工資調漲前法定時薪應該是多少呢: 15840(元)/168(小時)≒95(元) 日後不管基本工資調漲至多少,只要以基本月薪除以168小時即可得知基本時薪。 倘若只以182小時來除以月薪,等於是剝奪了時薪工作者整整22天的國定假日與特別休 假,換句話說,時薪工作者一年要白做22天的工作,才能領取到基本工資! 勞委會這樣的計算公式絕對是「違法」的!!!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嚴正呼籲勞委會停止「知法犯法」的行為,不要再玩弄數字遊戲,瞧 不起勞工的數學能力,混淆視聽! 聯絡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陳書涵0982-602-260 -- 擦神燈三下後,燈神就問:「想許什麼願望?」,我說:「幫我照顧一個正 在看這段話的人,願他永遠幸福快樂,並在他失意和不順心時保佑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36.160
文章代碼(AID): #16DWThcp (Service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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