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人際] 非暇疵的書(物品)到底給不給退
看板ServiceInfo (服務業)作者karans (企鵝看見北極熊在游泳)時間17年前 (2009/01/05 17:23)推噓-2(2推 4噓 4→)留言10則, 5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blackjack4》之銘言:
: (前言:因為書有著作權的問題 所以我們公司規定除非有缺頁瑕疵否則不能退貨)
: → cancercarol:書藉的話,我們公司是規定客人可在七天之內退換貨 01/03 22:51
: → cancercarol:過了七天的話我們都會告訴客人因為版權問題所以不能換 01/03 22:52
: @@ 想問一下書不會牽扯到著作權的問題嗎~~
: 因為當初剛到時前輩是這樣教導的
: 書有著作權的問題 所以不給退換(除非瑕疵)
: → karans:買書能不能退換貨跟著作權有啥關係?
: 書買回去複印完 這樣是不是跟著作權有關
客人把書買回去,只要是在合理範圍內使用,都屬於他的自由
怎麼可以用著作權為由拒絕客人退換貨?
照這個邏輯,其他店家是不是也可以用專利權為由,
怕客人買回去複製仿冒所以拒絕客人退換貨?
拿版權出來當作拒絕退換貨的理由更是讓人啼笑皆非。
: 推 cancercarol:我們公司是規定七日內的時間,不然大家都買回去看完 01/04 21:59
: → cancercarol:再拿來退就好啦 01/04 21:59
: 我個人是覺得 這書 是自己挑的 我們也沒有用強迫或是推銷的方式讓客人買回去
: 可是怎會有人覺得書買回去 不是他要的 就因為不是他要的 所以就要來退換掉
: 真不懂這種客人的心態是什麼
不少實體店家都會提供客人售後退換貨的服務,
這純粹就是基於服務的立場,
如果你們要拒絕退換貨在法律上也絕對站得住腳,
我上次去買東西,店家的收據上這樣寫著:
「依據消保法,現場購物並無猶豫期,除瑕疵外,概不退換」
你們要拒絕客人退換書籍,可以用消保法跟客人說明,而不是拿出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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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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