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對於違約金的猶豫

看板ServiceInfo (服務業)作者 (ker ker)時間9年前 (2015/09/24 01:1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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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rahhh (belle)》之銘言: : 手機排版 請見諒 謝謝 : 大家好 : 妹子今年大學剛畢業 是位菜鳥新鮮人 : 原本很有熱忱的進了一間有興趣的行業的大(?)公司 : 當初面試也有講好若是自請離職會用ㄧ個月的薪水當作教育訓練費(違約金) : 但這違約金有可能有也有可能不會罰 : 依主管決定 : 當初覺得跟其他間公司有違約金的比起來 簽一年罰一個月 好像可以接受(因為之前遇 : 三年按比例的 現在想想當時怎麼不跟沒違約金的比 真是有事QQ) : 在怎麼樣撐一年也就過去了~ : 現在完全....覺得..一年..好久啊~~ : 這幾天已想請辭轉換跑道 : 但又有點苦於違約金 : 心中覺得未來不會在從事現在做的相關工作 : 對於之後要找的工作是有點方向 : 但還是有點猶豫不敢往前 : 想請各位前輩給剛畢業的蔡逼巴一些建議 : 謝謝 原PO你好~ 我朋友跟你遇到的事情一樣 她也是簽了一張合約 上面寫''未做滿一年要賠訓練費7000元'' 但我朋友做了一星期就覺得志趣不合想離職 然後公司就硬要我朋友要賠訓練費 而且還凹我朋友說第一個禮拜是見習,所以不支薪 我朋友還傻傻的想要領錢去賠給公司 當下我就直接帶我朋友去公司,跟他理論 一進辦公室我就開錄音筆 亮在手上,讓他知道我在錄音 公司一開始還搬出已經簽名的合約說:某某已經簽了,就是要付訓練費 我直接嗆他一句:你知道任何合約條款跟中華民國憲法牴觸無效嗎? 這張合約只是張廢紙。 還有沒有試用期這回事! 勞基法沒有所謂試用期! 就算只來一天還是必須給一天錢。 後來公司才不甘不願的算薪水給我朋友。 希望這篇能幫助到你 不要怕已經簽名的合約!! 仔細看看條款,只要跟法律牴觸,皆 屬 無 效!等同廢紙! 祝福原PO順利找到喜歡的新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5.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rviceInfo/M.1443028376.A.1BC.html

09/24 10:33, , 1F
一般的教育訓練視為職務交接 沒有實際花費的不是教育訓練
09/24 10:3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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