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對等關稅重課32% 行政院列3大不合理:對台灣不公平將嚴正交涉
剛剛有人提到了貿易署的公告
https://ustr.gov/issue-areas/reciprocal-tariff-calculations
丟給Gemini分析大概如下(我重新組織過內容)
核心論點:這份文件認為,美國長期的貿易逆差證明了傳統貿易理論的
失效,並將逆差歸因於外國的關稅及(更重要的)非關稅壁壘、匯率問題等。
它提出,既然無法精確衡量所有這些壁壘的單獨影響,
就直接計算一個能「抹平」雙邊貿易逆差的「等效關稅率」,
並將此稅率定義為「對等的」和「公平的」。
計算方法:文件提供了一個基於貿易數據和兩個關鍵參數
(進口彈性 ε 和關稅傳遞率 φ)的簡化模型。
根據其公式和選定的參數 (ε = -4, φ = 0.25)
我們可以推導出計算「對等關稅」
(假設是能達成平衡所需的總稅率)的近似公式:逆差 / 進口額
這篇公告的問題:
1.它強烈假設持續的雙邊貿易逆差完全是由外國的貿易壁壘和不公平做法造成的,
忽略了宏觀經濟因素(如美國國內儲蓄與投資失衡)、美元的國際地位、
產業競爭力、消費者偏好等其他可能導致貿易逆差的重要原因。
這是非常有爭議且可能不準確的假設。
2.參數固定: 假設所有國家、所有商品的進口彈性 (ε=-4)
和關稅傳遞率 (φ=0.25) 都是固定的常數,
這與現實嚴重不符,不同商品和國家的這些參數差異巨大。
3.方法的統一性: 這表示那份文件所描述的、
看似基於彈性和傳遞率的複雜計算方法,
在選定了特定的參數值(ε=-4, φ=0.25)之後,
其最終結果恰好等同於我們之前透過數據反覆驗證的、
更為簡單直觀的 (順差 / 出口額) 或 (逆差 / 進口額) 公式。
4.文件的可能角色: 這使得那份文件的內容可能確實描述了
(或者至少是試圖從理論上合理化)
美國政府內部用來產生那些對等關稅基礎稅率數字的
(儘管有缺陷的)計算邏輯。
他們可能先有了 (逆差 / 進口額) 這個簡單的目標公式,
然後再選擇特定的彈性與傳遞率參數,
使其推導結果與之吻合,並包裝成一個看似有經濟學依據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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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62.1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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