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加班費與時薪計算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12年前 (2014/01/27 10: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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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時數部分,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所以在時數部分每月一次週六正常上班8小時,除下 來的話是沒有違反勞基法規定的。其次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 息,作為例假。」,因此這個每月一次週六上班,就會變成是正常上班日,而不是假日, 因此給薪就依照平常日給薪也是沒有違法的。至於加班費的計算(1)當延長工作時間在二 小時以內者,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2)再延長 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 上。因此加班費就是時薪(月薪/30天/8小時)*1.33或1.66,所以貴公司的算法也是正確的 。 以上提供給你參考。 ※ 引述《sky0529 (雖然我叫兔子但我是公兔)》之銘言: : 大家好目前小弟任職於中部某食品廠 : 該公司平日加班有按照勞基法 : 但是我卻不了解他假日加班與時薪的算法 : 目前還在試用期公司給我28K : 在計算加班時薪時發現他是用28000/30天/8小時 : 算下來大約116...... : 而我們公司上班制度是月休四天 : 週一到週五上班我是晚班1700-0100 : 每個月第一個周六正常上班1700-0100 : (聽說是為了湊齊兩週84小時上班時數) : 而在之後的星期六上班是*1 : 公司方面表示:給你的是月薪所以沒上班也是有錢拿 : 因此多給你*1就相當於*2...... : 換句話說我如果加班兩小時就是116*1.33 : 而假日加班前八小時是116*8 : 後面有加班就在*1.33或1.67 : 像我上個月平日加班12.5小時假日8小時 : 就是12.5*116*1.33+8*116加班費就是兩千八百多 : (附註公司加班費是下個月給 一月的加班二月給) : 第一次領到薪水真的很傻眼...... : 請問這樣真的合理嗎 : 還是說是我誤解了法規內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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