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100年教師介聘配偶設籍一問
那請教一下:
我4/30剛結婚,5/6要去登記
我老公在新竹縣工作(滿一年未滿兩年),設籍台南市
我在高雄市工作,設籍彰化縣
所以我如果要調動到台南市或是新竹縣
是不是都不要遷戶口,只要登記就好
才可以各加90分呢?
我看半天都不是很懂,請教有經驗的前輩們指教
有勞,感謝!
※ 引述《annethia (攜手同行)》之銘言:
: 就我觀察 這是今年的新規定
: 今年的新規定有兩個
: 另一個則是兼任導師每一年可加0.5分
: 至於為何要改成配偶必須設籍於不同縣市
: 我想了想
: 認為可能是為了讓夫妻服務於同一縣市
: 但都想要調離目前縣市而一起歸鄉服務的人
: 開了一條路
: 至於一如過往只是想要調到另一半的戶籍兼工作地的人
: 就把戶籍遷出來
: 應該就可以了
: 其實我也蠻擔心的
: 所以我之前也遷出來了
: 但也在想「設籍兩年以上」指的只是配偶還是雙方
: 這部分在字面上似乎有解釋空間
: 只求老天保佑本縣市承辦人員能通過90分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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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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