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 個性溫和+易焦慮者,請轉跑道...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歐嘛嘛)時間14年前 (2011/11/08 10:18), 編輯推噓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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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校園學生管教問題十分嚴重(中小學,包含高中) 但教育當局(教育部、地方縣市教育局處)視若無睹,鴕鳥心態......... 所以前陣子才會弄出八X國中校長相關事件(其實也不能全然怪該校校長 因為制度跟遊戲規則逼的她不得不這麼做!) 台灣的制度: 主任一旦考上校長資格之後,是要到各地方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受訓一年 有缺才能正式分發,分發之後,在台灣的制度之下,校長比較像是公務員了 比較不像老師,若是有紀錄(負面),會影響考績及升遷 所以很多校長都... (會把案子壓下來,跟警察一樣會吃案),校長吃的案子可能比喜酒還要多..... 回到校園學生管教制度的問題,校方、教育局、社會局等相關單位 無法做出強而有力的管理是因為我們並無完善的制度及法源依據 在國外,中小學(包含高中)的確沒有所謂的體罰?! (新加坡除外,有所謂的公開藤條鞭打的處罰 需經校長同意並授權才能實施,執行者有專業受訓的人,並非教師) 再談談美國部份州的相關制度, 以及校園、教育主管機關、社會局(社工)、警察局(少年隊) 的相關軟硬體(人力、設備、制度、執行)等等: 1.制度部分: 在校園,校長有權將學生停學處分(三個月),在做出停學處分之後 必須立即通知家長、社會局、轄區少年隊、教育主管機關 且在停學期間,由於學生未成年(16or17,依法律規定),停學期間 學生不得單獨一人在家中(違者重罰,甚至要吃上牢飯的 最嚴重者,可以剝奪親權<監護權>) 要嘛,父母其中之一請假在家陪同(看管),要嘛,要請保姆在家照顧 社會局社工會協同管區(轄區少年隊),前往訪視,一旦發現不符規定 立刻開罰,若是不予理會,社工(員警)有權強制介入 將學生(孩童)帶離原生家庭,以上皆為法律所授權的! 2.人力部份: 在校園有強而有力的保全人員(年輕力壯,全副武裝),有法源依據 合法武裝(佩槍,且為實彈) 且在校園發生事件時,有權將鬧事學生帶離現場 (若是情況嚴重,可壓制學生) 處理(壓制)完再轉交由社工及管區(轄區少年隊)處理 社會局社工有權會同管區(轄區少年隊)前往訪視 (重點是員警及社工的人數,比台灣充足太多了,但在美國當地仍為不足) 在美國,教師只要授課即可(除非導師),其餘事務不需插手,也不得插手 (法律規定,若是過度干預會被告的,除非家長違法在先!!!) 3.校園設備: 在美國公立高中(社區高中),在校園入口,會有機場規格的金屬探測器 X光機做為進入校門的第一道關卡 校園內部,有監視系統,班級內部也有 (據我所知,監視系統這個目前國內部份私立高中職已經有跟進了) 國外有這麼嚴密的制度,足夠的人力及設備,都還會發生事情....(校園開槍掃射).... 反觀國內,啥都沒有,,,,,憑啥推動零體罰...沒有配討措施,,,沒有相關法令..... 在嚴密的制度,環環相扣之下,不敢說完全沒有發生意外的事情 還是不時有學生在校園掃射的慘案發生 在國外,等於管教子女是父母親的義務也是權利 教師是無法過度管教他人的子女的,即使你是導師也一樣 甚至插手去管會有違法之虞! 除非,父母放任孩子,不予管教,才會由社工及員警介入 而非學校教師! (也就是權責分明) 但是至少在此制度之下,不會有模糊地帶,灰色空間! 教師就只需顧好自己的本業就好了,那就是教育學生!!! (不受教,不願受到合理合法管教的學生除外,這些就交法律授權的人來管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139.95

11/08 10:29, , 1F
看完好心酸,真的好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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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1:24, , 2F
心酸的是我們 慘阿 學美國但配套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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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跟各地教育處反正還不是活的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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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他們面對學生 再加上耍官威跟腦袋有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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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的更加的白目~ 據說還會貪營養午餐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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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2:30, , 6F
為了讓下一代更好 我支持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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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4:48, , 7F
q大,我就是心酸我們台灣老師的處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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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5:29, , 8F
那是因為國外有辦法有槍 如果國內也有辦法有槍的話..
11/08 15:29, 8F

11/08 15:52, , 9F
樓上不然國內配電擊棒如何?? 這是重點嗎?
11/08 15:52, 9F

11/08 15:53, , 10F
不要為反而反 ok?? 真的是 用槍作文章~
11/08 15:53, 10F

11/08 15:54, , 11F
配電擊棒還不是一樣 反正需要獨立監管學生行動的人
11/08 15:54, 11F
文章代碼(AID): #1Ek962Yn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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