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教評會被惡修會如何?別只看年金啊已刪文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貓貓的大玩偶)時間13年前 (2013/05/26 23:53), 編輯推噓5(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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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的解聘規定的確不明確,但是不代表可以隨便用 最有爭議的兩個條件: 1.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2. 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行為不檢時常牽涉到道德審判,這就不多談了,反正就自己注意,不要沒事感情衝動 隨便亂罵人,這點有沒有外部委員都一樣,如果說要惡搞大家 用這個法條應該是最有可能 但是教學不力可是有情節重大這個條款,我很想知道 那些覺得社會黑暗的老師,請告訴大家,要怎麼把一個正常教學的老師 羅織成情節重大的教學不力 不要說:『反正那些人就是有辦法』,請舉出具體的方法,也讓我學習一下 現在教評會的問題不是不能處理不適任教師,而是只能處理跟大家不合的不適任教師 很多老師覺得社會不懂教育,所以進來教評會是外行干涉內行 那我反問,社會懂法律了嗎?那憑甚麼一堆人對法官、檢察官指指點點? 檢察官、法官也都跟我們老師一樣,都是受過專業訓練,考試合格的公職 外人不懂法律專業,更不懂法律,所以法律人自己來評鑑自己就好 於是就看到法官關說,還可以休職6個月,最後勉為其難退休的荒唐劇本 法官、檢察官每個都跟神一樣,只要沒有超級重大的過失,根本不會被處理 亂起訴、亂寫判決書又怎樣?反正沒人可以處理我,怕啥 我不覺得老師界變成這樣是好事 與其去在意有幾個外部委員進來教評會,去爭取拿掉行為不檢有損師道這個惡搞法條 才是對大家最有保障的方式,至少將來不小心感情氾濫的時候還可以有保障一點: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2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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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問你一個問題,平時你教學時,隔壁班老師會去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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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57, , 2F
每個老師平時上課都是各自在教室裡,空堂也常留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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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58, , 3F
那~是誰可以佐證"教學不力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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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用這條解聘你很困難啊,因為還要輔導期,跟具體事實 遲到早退、作業不改大概是最容易的具體事實,但是這兩點都做到,但是上課亂上的老師 怎麼證明?很困難啊,更不用說對一個正常教學的老師來說 ※ 編輯: ottokang 來自: 114.44.128.136 (05/27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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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是"行政人員"~就是有本事去巡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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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撇開家長學生的變因,如果得罪行政得罪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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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鱉~你有甚麼辦法佐證自己"沒有"教學不力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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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是要證明『有』教學不力,不是要證明『沒有』教學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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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隔壁班老師佐證嗎??你們班學生和家長會挺身而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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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目睹~明明教學不力卻常無法佐證,但是得罪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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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罪名都可以變出來~甚至慫恿家長從中作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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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沒錯啊,現況就是教學不力還要加上得罪大家,具體事實不足也很容易被打槍 ※ 編輯: ottokang 來自: 114.44.128.136 (05/27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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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教學不力的,沒幾人知道,而且常是關係良好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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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想知道 月考平均多高過別班仍算教學不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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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羅織一個人的罪名其實沒想像中的難,謠言亂傳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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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不力事實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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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當全班有一個家長和學生套好招,就會一連串吃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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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著開一堆會的過程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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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你應該想的是~如何證明自己"沒有""教學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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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算問心無愧,但只要對方緊咬你~捏造不實,也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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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想說是"得罪大家"才會出事,你太優秀也會中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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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無奇不有,只要遇到一次就知道事情並非想像中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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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職場並不是想像中的"單純"~后宮甄嬛傳都告訴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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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舉個優秀老師被大家惡搞導致解聘的例子,最好也有個判決書,讓我學習一下 順便以外行的角度來檢視一下法官的水準 不然我覺得這跟『不管怎樣核四一定會爆炸,台電很黑暗』一樣,說服力有點低 ※ 編輯: ottokang 來自: 114.44.128.136 (05/27 00:18)

05/27 00:26, , 21F
如果蜜餞可以給你看~就不是蜜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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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你不會去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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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友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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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中山國中的蕭老師不就是因為教學不力被搞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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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曉玲他的案例有點有趣,他的證據大多是教學不力,不過最後理由是有違師道 因為辦教學不力還需要輔導期、觀察期等等,讓他閃人的速度不夠快 所以才會採用『未遵守聘約,維護校譽;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等不當行為』這條 證據力說實話沒有這麼充分,但是他教學不力卻又一直衝撞家長、教評會 在目前的教師法下,要道德審判他有違師道也不能說不對,所以法院是認同教評會的決定 不過要說他是教學正常老師………看一下判決書再來說吧 所以問題最大的不是教評會有多少外部委員,而是有違師道這條 標準根本就初一十五不一樣,讓大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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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教師(州官)教評(放火),不准家長(百姓)教評(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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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的官威,更何況各位連個官也不是,教師自外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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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別怪社會不包容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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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會不爽社會介入就是因為有些魯蛇自以為繳了點稅就在那邊五四三 也不去瞭解教育的ABC就來指指點點 ※ 編輯: ottokang 來自: 163.20.99.122 (05/27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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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早退,作業不改的老師其實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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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t 台灣教育就是從開放家長參與開始變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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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學校很有制度,但若到族群完全跟自己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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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我沒有,不起訴書倒是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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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正常教學的老師羅織成情節重大的教學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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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簡單 http://ppt.cc/ad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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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沒送到教評會,不就證明謠言經不起檢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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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羅織很簡單,唬爛就好,但是跑解聘流程都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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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羅織罪名還有偽造文書跟偽證罪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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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為了要解聘某老師而賭自己變成余文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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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這有送教評會,老師因此被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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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有移送地檢署,但是解聘沒有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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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29, , 39F
補一下教評會的調查報告,只有這個,沒有給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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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30, ,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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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0:20, , 41F
他被辦的是『有唯師道』這條,這本來就很難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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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教學不力,這條需要的證據力比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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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訴也只是證明了他沒有被辦理『罪』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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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代表他沒有『錯』,很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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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唯師道是一個只需要錯的法律,沒重大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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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也不一定成功,敵人應該是有唯師道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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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教評會裡面有多少校外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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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大抱歉,我沒看清楚亂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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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o大所說,關於錯的部分,不起訴書有寫符合輔導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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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辦法,而我也在現場,很明白知道老師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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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希望,不要再有老師因惡意栽贓而被解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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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訴書裡面有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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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訊問學生之態度,有商榷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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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檢察官都寫了這點,要說沒錯………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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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o大完整的閱讀完吧,後面還有「被告上開辯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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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非子虛,堪以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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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有商榷餘地」不代表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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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事情還沒結束,我也不能強求所有的人都相信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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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惡意的誣陷,我只期望將來會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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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就是很難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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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告訴大家,人緣不好請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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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出來綵線讓人家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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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被陷害,去行政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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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法院除了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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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還滿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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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eY_vsO (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HeY_vsO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