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學生離校安全責任歸屬問題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果子狸)時間12年前 (2013/10/09 19:52),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以下個人處理之經驗 供原PO參考及大家討論 ※ 引述《Steven10 ()》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學生離校安全責任歸屬問題 : 時間: Mon Oct 7 22:36:55 2013 : : (代PO) : : 想請問一下各位老師 : : 如果放學之後,學生自願留下來把作業補完再回家 : : 然後回家的路上(ex.騎腳踏車回家)發生意外(ex.被壞人擄走) : : 這樣學校有責任嗎? 99%以上 沒有責任。(除非特殊情形 或碰到特別的法官) 原po的2篇回文及提到的例子 主要都還是在「學校場所」(不管是上課時間還是下課放學)發生的事。 這篇是在問 「回家路上發生意外」 如果回家路上發生意外 還要負責 那如果學生沒有直接回家 (ex.去網咖打電動、去買晚餐吃、去00XX玩) 是不是教師都要負責? 不是的。 學生自願留下來把作業補完回家,和回家路上發生意外, 法律上沒有「相當因果關係」。 當然,家長可能(甚至一定)會主張: 「因為你留我小孩這麼晚,所以他才出意外/綁架/被撞/.....」 問題是 沒留這麼晚,準時下課回家,會不會出這樣的事? (還是有可能嘛) 留的比較晚,一定(或有很高的可能性)會發生這種事嗎? (當然不是) (刑法)法律上有一個有名的案例探討: 甲把乙撞(輕)傷,乙被救護車載送過程中,救護車出車禍,乙死亡。 甲要不要為乙的死亡負任何的責任? 答:不用。 詳細法律過程這裏不探討,但是教師的責任不是無限大。 校園裏面發生事情導致學生受傷,學校(或教師)的責任較大,這個還可以理解。 : : 我想知道的是如果家長告學校(或老師) : : 校方(或老師)有任何責任嗎? 刑法責任,99%以上 無。 民法責任,99%以上 無。 行政懲處責任,看主管。(這裏回到 為什麼留學生下來的問題。) : : (想知道法律上確切的答案,感謝了!!!!)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5.230.100.76 : 推 Sanji4 :我猜有 所以學校別亂留人... 10/07 22:37 : 推 BinLaden :放學就趕學生回家吧 10/07 22:57 : → nntz :有責任~請一定要有家長同意及自負接送的白紙黑字 10/07 22:57 : 如果老師陪學生走到校門口(就是確定學生安全離開校園) : : 這樣也有責任嗎? 校園內的責任也不是無限大。(校園內發生意外 責任確實較大) 這裏暫不探討。 各位教師想想 每個學生都要陪到校門口,確定學生安全離開校園,教師才能免責... 這........(想順便問一下版上的教師 都有作到這樣嗎?) 這篇文章是問「回家路上發生意外」怎麼辦? 如果真的連這種都要負責,不就是要「送到家門口,親自交給家長」才能全部免責? 全班二、三十個學生,要怎麼送回家..... : ※ 編輯: Steven10 來自: 125.230.100.76 (10/07 23:08) : 推 iamhsg :當然是你的責任 跟著一起放學就沒事 10/07 23:14 : → iamhsg :要留學生就請家長來接 否則免談~ 10/07 23:15 : → iamhsg :依現在社會狀況 你覺得發生事情家長會饒過你嗎...... 10/07 23:15 : 恩,我知道依現在的社會狀況,家長不會饒過老師 : 但我想知道的是,這是依法有據的嗎? : 謝謝 家長饒不饒得過 我們不能控制。(大家也都知道,有些家長.....嗯....) 法律上只要站得住腳,於法有據,家長饒不過你,他也拿你沒皮條。 留學生下來,當然要有一些正當理由啦。(這個案子 發問者是假設「學生自願留下」) 但是學生留下來,教師一起協助輔導課業,如果回家發生意外,個人不認為老師有責任。 : ※ 編輯: Steven10 來自: 125.230.100.76 (10/07 23:20) : 感謝下面一篇maybetodo老師的詳細回答,還有上面各位老師的回答,謝謝 : ※ 編輯: Steven10 來自: 125.230.100.76 (10/07 23:48) 也許我處理的案件及看過的案件太少 但是我還沒看到有因為這樣(本案原PO假設情形)上法庭 告成功的例子 如果曾有這種案子發生 且告老師(或學校)成功的例子 請告知一下 感謝!! -- 『茶的香郁,是仰賴水的平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33.177 ※ 編輯: bullets 來自: 115.43.133.177 (10/09 19:57)

10/09 23:43, , 1F
我擔心的CASE是學生一直不寫作業,老師留學生寫那種
10/09 23:43, 1F

10/09 23:45, , 2F
類似這種不是學生自願老師要求留下的,責任...?
10/09 23:45, 2F
一樣,沒責任(指民、刑事)。 但是 先決條件是: 不要留太晚、太久,時間也要在合理範圍內,建議也告知一下家長並尊重學生意願。 (免得家長找人找不到人,以為失蹤,會有麻煩.....) 假設:老師從下午4點「主動」留學生寫作業到5點,學生寫完回家,離開校園出意外。 答:一樣,這個意外不能歸究於老師。 ----- 另外 上面有一篇回文 作者maybetodo 文章代碼(AID): #1IKj9RGs 提到一個例子 部分摘錄如下: ----------------------------------------------- 另外也有一個案例 學生在三樓走廊圍牆爬欄杆玩鬧 A老師走過去心想不是我的學生,就不理而走 B老師也沒有教這學生,但有多嘴一句「很危險不要爬」才離開 最後學生還是摔下去 法院最後判A有罪 B無罪 因為法院認為 當老師有責任義務提醒學生保護學生 A老師應注意而未注意,沒有盡到老師職責。 B老師有口頭規勸,有盡到自己義務。 ----------------------------------------------- 這個案子 和我接觸過的案子實在不太一樣 如果真的是A師有罪 那是不是經過(甚至看到)的老師,沒勸到的,全部有罪? 個人覺得似乎不太合理,也許A師還有其他原因,甚至2審判決也有可能不一樣等。 如果有版友知道這個案子,可否告知判決字號等等,我來詳查。 再告知本案事實態樣等。 ※ 編輯: bullets 來自: 115.43.133.177 (10/10 09:37)

10/10 10:10, , 3F
感謝分享
10/10 10:10, 3F
文章代碼(AID): #1ILKE76R (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ILKE76R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