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代理師請假一日的薪資問題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時間11年前 (2014/09/05 10:30),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正式老師用的教師請假規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50030 寫明「任職未滿一學年者,依在職月數比例計算」 代理老師用的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28 也有寫到「服務未滿一年者,依聘僱月數比率計算」 所以事假按比例計算是正確的 另外老師請事假課務自理(自費代課)這一點大家應該都知道 教師請假規則也寫到: 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七日者,應按日扣除薪給,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應由學校支付 意思是說要嘛在七天範圍內請事假不會扣你薪水,但代課自己付錢 要嘛超過事假七天扣你日薪,但代課學校出,所以不會有雙重損失的情況 代課應該也是比照辦理 原PO的問題最需要被討論的應該是 現在應該要給他幾天可以用的事假? 原PO學校人事的算法應該是 8/26到9/15到職還不到一個月 所以以9/15那個時間點來算 應該給你 5天 x 1/12 = 0.41666天 未滿半日以半日計 所以才會一開始跟你說前面四小時有給薪,另四小時無給薪 (至於整天都無薪水怎麼推論出的我就不知道了) 但如果照這個觀點看 當你做到10月26滿兩個月, 事假應該給你 5 x 2/12 =0.8333 也就是核給一天 而做到12月26滿四個月時 事假應該給你 5 x 4/12 =1.6666 也就是核給兩天 依照這個邏輯 你到10月底又可以多半天有薪假 到12月底又可以多一天半有薪假 我是覺得這種算法很奇怪啦 事假又不是薪水還隨著時間增加的 先舉另一個例子好了 公務人員在考試分發後要經過四個月的實務訓練 實務訓練期間應該還沒及格不算正式公務員 所以事假是另外計算的 計算方法大致是 事假、病假(含延長病假)、婚假、喪假、娩假、流產假及休假日數 應按實務訓練月數占全年比例計算 也就是說假如四個月的實務訓練都在103年 那麼他在103的實務訓練這四個月期間可以拿到 5 x 4/12 =1.6666 也就是約兩天的事假 這個觀念代表他預設你這四個月都會在職 所以很大方的一次給你兩天 而不是像擠牙膏一樣一點一點給 同理 雖然你是今年到職 我覺得給假方面應該先假設這個學年度你會做到完 假設8月底做到7月 就先給你5天的事假 你愛什麼時候請都可以 你要9月就把5天請完也行 但相對的 如果你在學期中就提前離職了 就要真的仔細算一下你從8/26到離職當天做了多久 按在職日數比例計算你可以休的有薪事假 再把多請的事假按日扣薪繳回薪水 這樣的程序應該是比較方便的 ※ 引述《pinkzena (放空姐)》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代理師請假一日的薪資問題 : 時間: Thu Sep 4 20:23:35 2014 : : : 各位老師好 : : 小女子今年在偏鄉學校擔任長代一職 : : 8/26新到職 : : 現在因為個人因素9/15得請假一日 (當天上課節數是兩節) : : 最近收到一張約聘人員的請假天數一覽表 : : 事假是可請5日 : : 我們人事代理人是說因到職未滿一年按比例算的話 : : 我可以請假四小時(有給薪),另四小時無給薪,要再給臨代兩節的錢 : : 又改說一整天都無薪,(我os:那我那兩節的代課還要另外給耶) : : 目前他們還在討論 : : 我是想先來版上問問有經驗的老師們,怎樣的算法才是正確的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0.133.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409884248.A.175.html

09/05 10:47, , 1F
這篇清楚明瞭,原po的想法很推!
09/05 10:47, 1F

09/05 11:20, , 2F
是原po的說法沒錯
09/05 11:20, 2F

09/05 11:20, , 3F
反正不會扣兩次薪水 扣兩次薪是人事法規不清楚
09/05 11:20, 3F

09/05 22:43, , 4F
感恩解答~(跪謝)
09/05 22:43, 4F
文章代碼(AID): #1K2I1O5r (Teach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K2I1O5r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