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元旦四天能出國嗎?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寧夏)時間11年前 (2014/10/24 02:22),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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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328號 講白一點 他是用政治問題 而非法律問題來輕輕帶過 大法官也想生存 不想表太白 但是就憲法定義 大陸地區跟自由地區 是兩個地區 框框還是以憲法所訂文字為主 增修條文雖然凍結部分原先憲法條文 但並沒有凍結這部憲法 這部憲法是在大陸時期定訂 出發點也是講一個大陸方向 只是因為中華民國在台灣 很多憲法條文不適用台灣地區 因此用增修條文重新調整憲法 任何法律和行政規定 不得牴觸憲法 若是牴觸憲法 該法或是命令是違法 且說中華民國首都是南京是誰??? 中國民國教育中樞的教育部 不是教育處也不是教育局 ※ 引述《rejo (rejo)》之銘言: : 不,你會先被抓走 : 因為大法官已經釋憲過了 : 大法官解釋釋字第328號 : 解釋文: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 : 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 : 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 : 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 白話一點說就是大法官不淌這種政治性混水,你要求釋憲也沒用。 : 不要為難人事了 : ※ 引述《URDMYGOD (寧夏)》之銘言: : : 依照之前教育部公文 : : 我國首都為南京 : : 另外依照憲法規定 : : 憲法稱對岸為大陸地區 : : 台澎金馬為自由地區 : : 意思是 依照憲法的訂定 : : 台灣與對岸不是國與國關係 : : 去港澳自助旅行 其實就是在國內旅遊 : : 不需要報備 : : 如果人事查你 直接跟大法官釋憲 : : 或是以刑法第100條 意圖分裂國土罪 : : 第100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 : : 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 : : 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 :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 人事敢抓 立刻進監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31.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414088532.A.6E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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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說的才會被害死 給你告上法院成功好了 以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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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在學校就公事公辦 犯一點小事就開教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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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報備一下 同事間告來告去 讓人事為難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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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苗栗xx花也喜歡告來告去啊 被抓到一些事就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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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以為原PO是想要反諷,想不到是認真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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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說首都是南京,但是後面也有說中央政府在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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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說中國跟台灣要兩個顏色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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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的標準就是顏色分裂國土了,科科
10/24 10:06, 8F
文章代碼(AID): #1KIKTKRb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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