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超額超到沒地方去,最後會解聘?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tom)時間10年前 (2016/04/26 12: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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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本法 第 11 條 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 前項各類學校之編制,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 年應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推估未來五年學生及教師人數,以規劃 合宜之班級學生人數及教師員額編制,並提供各校必要之協助。 ※ 引述《lu6677 (布魯斯)》之銘言: : 這個問題牽扯很廣 超額資遣的標準是用年資還是用表現 : 教學表現是看學生成績還是學生表現 : 這個很難定義 定義錯了到時候背上官司 可能又是一場爛仗 : 另外在實際的教學現場 你要把老老師資遣 感覺不通情理 : 人家努力這麼多年 培育出一堆徒子徒孫 : 但是如果把年輕老師資遣更不合理 : 你要換新血阿 老師過了一定年紀一定沒有像年輕人一樣 : 有想法有活力 : 依法行政 這個是必然的道理 但是 怎麼定義 誰要走誰要留 : 我看還有得吵 吵完了 應該也穩定了 : ※ 引述《missingdks (思考)》之銘言: : : 最近和同事聊到超額教師的問題, : : 同事有提到,依教師法,若真沒有學校可待的話, : : 超額教師,會依法解聘。 : : 所以,我們教師有可能將來會遇到中年失業的問題? : : 想請問版上的前輩們, : : 目前有聽說哪個縣市的教師 : : 因超額而解聘的例子嗎? : : 謝謝您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16.64.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61643597.A.8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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