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改革變政治恐嚇 當教師淪為白色恐怖
我以師對生的案子為例,目前學校在處理性平與霸凌事件時,實務上猶如運作一套「口袋
法律」,缺乏明確的認定標準與客觀依據,僅靠模糊的行政流程作為處理依據。教育局對
於涉及師生的案件常採取高度保守甚至強硬的立場,要求學校啟動調查程序並組成包含三
位外校委員的調查小組。即便學校依法調查後得出「不成立」的結論,也可能遭教育局以
各種理由反覆退件,導致承辦人員疲於奔命,行政效率低落。
更嚴重的是,在證據蒐集上,學校幾乎陷入進退維谷的窘境。實務上已有法院判決認定,
學校不得於教室內安裝監視器,以免侵犯學生與教師的隱私權。當連最基本的影像紀錄都
可能被法律排除時,學校的行政調查究竟要如何釐清證據真偽?在缺乏有效工具、無法取
得確鑿證據的情況下,調查過程便容易流於主觀判斷與形式正義,無助於釐清真相,反而
讓學校承擔不該由其負擔的社會與法律壓力。
這樣的制度設計,不僅無法真正伸張正義,還誤導部分家長將行政調查視同刑事審判,頻
頻把學校當成法院,導致教師長期處於疑慮與壓力之中,嚴重影響教育本業與校園氛圍。
因此,教育部應設立具法律地位的專責單位,統一處理性平與霸凌等爭議事件。此單位應
由兼具教育與法律專業背景的成員組成,採用公正且高效的調查與審理程序,明確界定責
任歸屬,並賦予處理結果法律效力,以取代目前曖昧不清、效率低落的行政調查機制。唯
有如此,才能真正保障學生與教職員的權益,並避免學校無端捲入法律戰,使教育現場回
歸其應有的單純與安定。
遺憾的是,教育部至今仍未展現應有的責任感。表面上強調「學校自主」,實則是將應由
中央統籌的制度性問題層層下放,實質上是推卸責任。連一套全國統一的手機使用規範都
遲遲無法推出,讓第一線學校在各種爭議中無所依循,只能疲於奔命、任人檢討,成為政
策真空下的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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