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北國中生「彈簧刀割頸」亡!明將宣判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ayumi)時間2小時前 (2026/04/11 09:16),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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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 台灣是把不同層級的問題混在一個平面裡面討論 其實歐美新加坡日本韓國,甚至中國 制度上都有做出預防措施 如,只要是有傷人或自傷的狀態 都是強制心理評鑑 然後到刑事以上 譬如致傷致死 則進入少年法院處理 所以你可以看到至少三層制度防護 第一層校方的輔導 第二層進入心理與精神醫學的評鑑與介入 第三層是司法的介入 而台灣的作法是 輔導輔導還是輔導 特別是在兒童刑法除罪化後達到最高峰 在台灣的大人物的認知裡 小孩犯錯就是老師沒教好 你直接懲罰,那就是杜絕小孩改過向善的可能性 所以就是輔導輔導還是輔導 笑點在於 受害者的處置模式也是輔導輔導還是輔導....... 其實你看這三層模式其實就對應了三層不同的需求 以及三層不同的專業 老師是預防端,是教育專業 評鑑是鑑定端,是醫學專業 法院是嚇阻端,是司法專業 要老師達到後兩者的需求KPI,在專業上根本就不對口 講白了 本質上其實也是內部成本外部化的結果而已 怪在老師身上最簡單 又能滿足這些大人物的道德敘事 達到他們的政治目的 更無奈的是 專業不對口受害的不是只有老師 而是真正需要資源與幫助的學生與家長 講句白的 你要一個病理性原因,用輔導控制 科學上就是辦不到啊 但說實在話 大人物其實並不真正在乎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所以最簡單的模式 除了我上篇講過的師預法對老師的保障 以及第三方專業鑑定報告須由教育專業機構提出外 就是建立三級制 小打小鬧,沒有到傷人自傷程度 那就是校方輔導 到傷人自傷程度,直接啟動強制心理精神評鑑 且家長拒絕者,可視情況由法官剝奪親權 甚至判刑 傷人部分則進入司法審判 重點是:從原校剝離 別跟我瞎扯甚麼標籤化問題 如果有標籤化問題 如果矯正制度有問題 那請從矯正制度下手改革 而不是把應該矯正的對象 扔去給輔導處理 前面就說過,兩門是不同專業 且需要矯正的對象 更多時候是社會與家庭背景的問題 學校本來就沒有資源 學校沒有資格要求家長負起責任 但國家有,政府有,法院有 你家長太爛不會教 那就不要教,政府幫忙教幫忙養 說真的啦 有些人的家庭背景還不如去孤兒院 至少有人管 我可以接受條件困難點 但不接受不存在這個最後手段 簡單做個結論 有病治病 犯罪矯正 讓校園回歸正常"教育"該做的事情 而不是拿去治病與矯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22.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75870211.A.5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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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論清楚,若輔導能解決醫學病症,那教育學就成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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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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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1
04/11 09:32, 3F
文章代碼(AID): #1fsQ43Nk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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