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幾個教學爭議事項舉例-殺雞儆猴、標籤化以
幾個教學爭議事項舉例-殺雞儆猴、標籤化以及經營特定家長後援
教學現場的爭議,造成親師、師生關係的惡化,乃至衝突,導致教師有「師不聊生
」之嘆。然而,其中有部分情況,如何處置為妥,本來就存在著討論的空間,但當親師之
間處在對立狀況,這類事情就很難被往好的方向改善。(所以親師協作觀念很重要,參見
教育工作需要多方協作 親師一起達成、亟待推廣「親師協作」觀念以及建立溝通協調
機制 )如果學校進行協調或調查的過程再產生爭議,就會帶進更複雜的其他問題,原
來事件本身的問題被模糊,大眾關切的剩下被調查的老師多可憐,或者被不當處遇的學生
及家長受到多少傷害,媒體成為老師和家長兩大陣營在眾多問題上互相攻伐的工具(所以
,調查協調機制必須在制度上更細緻的優化,避免粗暴草率只為將老師定罪或只為師師相
護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此外,第三方協調的機制必須建立,參見 建議設置溝通機制的申
請制度 ),結果沒有改善什麼問題,這並非教育之道。如果能對這類存在討論空間的問
題有更多顯著的討論,相信教育現場的處置能有改善,爭議也可以減少。以下,僅舉見於
新聞媒體的報導為例,提出一些參考想法。
殺雞儆猴:有的教師以學生為例,說明如何如何是不對的。雖然這種做法有劃定邊界
的作用,有明確化行為規範的作用,但是運用時必須考量學生本身的感受,並不是任何情
況都適用。不同性情的學生對此種公開宣示的方式的接受度不同,教師在陳述這些事情的
方向與當時的氛圍也不同,如果教師沒有把握得到正面的結果,建議盡量少用此種方式。
不過,更大的問題是,不少教師其實並沒有意識到其中的問題,純粹從「管教」、「團體
規範」、「應然的行為道理」等方面著眼,更容易在執行時產生傷害。而當事件發生時,
若教師又只著重釐清教師自己是對的,而忽略一起協調讓結果變好,則演變成更大的衝突
就難以避免。
標籤化:有的教師用某種方式使特定學生被貼上標籤(有意如此做,或者無意如此但
造成結果如此)(例如安排特定的座位、例如剝奪同學大家都有的某些權益、例如以某些
特教理論在班上宣說讓班上同學意識到特定學生…)。從教師的角度看,認為某些學生必
須用特殊的方法才能教導,但是從學生或家長的角度看,那是一種隔離,或是一種貼標籤
,或是一種差別待遇。而更大的問題可能在於,學生或家長認為有問題時,教師可能認為
自己是盡責管教,振振有詞舉出一大堆理由敘說學生的壞,如此,家長或學生感覺受到的
是傷害不但不可能改善,還可能擴大。那麼,結果可想而知。如果換個立場捫心自問,教
師自己的小孩若在學校受到這種處置,學校的老師又振振有詞的指責自己的小孩乃至家長
,則教師自己是否也能認同?
另外,延伸的現象是,在此生態下,有些教師刻意經營學生及其家長當作後援(通常
是成績好的學生及其家長,細節不多說了,各自觀察體會),萬一發生什麼事件,就會有
一些家長出來力挺(這並不是指力挺老師的都是教師刻意經營的,這裡只指這類的),於
是,又產生試圖用該教師很多的所謂好的教學,來模糊來掩蓋爭議中的處理不當的事件的
疑義。這又會造成新的負面的解讀,擴大衝突對立。
傳統上,教師有不錯的地位,或許習慣於以教導的方式面對學生和家長。而且理論上
教師有教師的專業身份,所以,很容易認為自己的做法是對的,而忽略學生或家長的感受
。甚至,網路上也看到有人認為教師只想自己發揮教學專業,不想和誰去協調合作。可是
,姑且不論時代在改變,教師已不似傳統高高在上的地位,不宜用此態度面對現代教育場
域,僅就「教育」這個專業來講,教育的過程與成果,豈只是教師個人能完成?沒有與被
教育的人合作,沒有與被教育的人的家長協作,如何能有良好的「教育」成果?教育(或
教師)如果只管單方面的講述,那學生和家長去買視聽教材或去youtube上看教學影片就
好,何需教師?
一個場域的觀念與做法的改變,不是一朝一夕。有些習以為常的做法,一向沒什麼
問題,但突然間變成有問題,這可能也是爭議層出不窮的原因之一。教育本身既然是要將
某些東西傳遞給學生,從某個角度上講,帶有某種確定性(或者說固定性、穩定性、規範
性、約束性),特別是行為規範方面。這使得教育這個場域的改變較慢與社會的快速變遷
之間,存在著先天的衝突。而其改善的方向,不是讓這個場域以更封閉、更無法讓外界置
喙的方式去面對社會,應該是以開大門走大路的心態,更包容的心態,多多瞭解各種觀念
,將社會的變遷融入教育整體之中,來審酌、調整教育的方式與目標。這樣,所謂的教育
專業,才能真正拿回專業的主導權,並成為社會推進的力量之一,而不是自成一塊與社會
(學生及家長)常有衝突的封閉區域。
或許有人認為,教師這些做法有其理由,為什麼不從正面角度看,卻要從負面角度
看。然而,目前現實的問題不是想要從什麼角度看的問題,而是是否會造成實質傷害的問
題,是否會造成進一步衝突的問題!這才是必須考慮、必須顧慮、必須去改善的問題!不
是被傷害過的學生或家長,可能很難體會這種老師所造成的可能影響一輩子(甚至影響整
個家庭)的痛(相反的,遇到過好的老師,也能體會好老師對一輩子的影響),去批評受
到傷害的學生或家長(第三者可能認為是恐龍家長,但當事人可能受到傷害),有意義嗎
?而即使受過傷害的學生或家長,也不會認為所有老師都是這種老師。同樣的,不是經歷
過被誤解而被調查的老師,也不易理解自認盡心盡力卻落到停職解職的下場(新聞報導結
合教師生病的事例來報導,更顯悽慘悲涼),去批評被調查的老師(第三者可能覺得小題
大作傷害老師,但當事人可能覺得程序就是要這樣才能還給公道以及避免以後傷害到別人
),有意義嗎?那麼,老師們是否也不宜認為所有學生與家長都是與老師敵對,都是想要
誣賴老師?如果是這樣,則目前首要的工作,難道是各站立場互相撻伐嗎?如果可以一起
來更細緻的探究造成如此的原因有哪些?如何做進一步的改善?一起來避免不論是哪一端
的憾事發生,這樣不是會比較好嗎?這種正面的往好的方向努力的態度,不正是教師做教
育工作所要教導給學生的嗎?教導者如果自己只會做酸民,又如何教導出比較健全的下一
代?
Ps順道提幾個教育現場中應該也屬有爭議的做法。如果教師對容易產生爭議的做法能多多
留意,做處遇時審慎採用適當的方法,考慮學生感受,避免負面效應,便可以大大減少爭
議事件,也有益於教育效果。
1連坐法:有同學犯錯時,教師連帶同組或同班同學一起處罰。教師的觀點可能想要利用
羣體壓力,讓全體能依照指定指令行事,但,A利用團體壓力壓迫的做法(連坐法、殺雞
儆猴法都有此性質。另參同儕影響力宜用於正面鼓勵,不宜用為團體壓迫 ),並非正向
的教育手段。專制時期或許覺得沒問題,但現今民主社會並不合適。B從學生觀點看,有
的狀況該學生會感到受傷。但有的狀況則是全體同學認為老師有問題。該學生不會因此學
會改正配合,徒增學生看輕老師。
2離間法:有同學犯錯時,教師對一起行為的學生講述對方的不是,試圖拆開他們,避免
他們一起起鬨一起犯錯。這種做法,在某些嚴重不當的事情上(例如犯法、吸毒)在某些
程度上或某些情境下或許可用,也不盡然都合適,用意是引以為戒,不要也步上歧途,但
多數情況可能不適用(例如結伴在走廊拿掃把玩耍互打的情況),而且教給學生負面的
待人處事觀念。
3相對剝奪感:教師利用現場產生的相對剝奪感,試圖讓學生遵循指令。此做法只能「壓
制」學生一時,學生可能被迫「就範」,或者根本不甩。並沒有「教育」的功能。(另參
教育方式宜以使學童願意為方向、教育是啟發,不是「馴服」)
4浮濫的銷卡記警告記過:浮濫地操作銷卡記警告,不僅產生麻痺的後果,或者產生更多
的憤懣不平與對立,而且恐怕對未來出社會後任職時關於掌握權力、處分、記過等等的認
知產生負面影響。(參見 關於扣卡記警告以及作業問題用品德方面的懲處綁會考積分的
做法合適嗎?)
5隱匿在校情況:教師拒絕在校晤談或推三阻四拖延、對於家長詢問在校發生事件的情況
教師推說沒說什麼沒做什麼或者說不知道或者拒絕說明推託說有問題去找學校、教師以教
學專業或班級經營為託詞拒絕說明或拒絕返還學生的東西(例如過期的聯絡簿、悔過書等
)、教師將特定家長排除在班級訊息通知群組之外讓家長不知道平日班級狀況、對於某些
校內活動訊息(例如三年級學生週六的到校升學輔導讀書)教師直接不告知特定家長而直
接剝奪特定學生的參與權、教師用明示或暗示或其他手段讓學生認為可以不去學校上課或
逃避去學校上課而長時間請假在家、教師用責罵等手段讓學生厭惡或逃避或拒絕拿聯絡簿
給家長簽寫阻斷家長知道在校狀況、教師用錯誤觀念引導學生阻斷與家長的溝通(例如告
知學生說有的事情你的家長不會想知道等於是教學生有的校內的事就不用告訴家長了、例
如採用家長應讓小孩用自己的腳走路為切入點引導小孩認為家長干涉太多小孩遇到的困難
都是家長造成的甚至讓學生在學校特定的氛圍下認為自己有個敗類家長很丟臉而把一切事
怪給家長並與家長對立)…諸如此類,校外的家長根本無法知道校內發生的事情,或者知
道有發生某事情但不知道真相,也無可奈何。家長什麼都不知道,也無從知道,也就無法
知道原委來輔導小孩,有問題也無法改善或解決,也無法追究教師責任。這種情況家長最
後只能檢舉,透過第三方調查。所以校事會議調查機制一定不能廢除。
以上內容根據新聞報導、網路資料及筆者所知的現象整合整理而成。
(本文原載於「細水長流」blogger:幾個教學爭議事項舉例-殺雞儆猴、標籤化以及經營
特定家長後援 https://longriver26.blogspot.com/2026/06/blog-post_27.html )
ps這裡是教師版不是家庭版,且,如果討論的是學校教育的問題,發生場域在學校,
當然文章的主旨會是討論學校、討論老師(也就是說若「只」把主旨放在檢討家長或檢討
社會,可能不是很妥當)。這不等於主張家長方面都沒有問題。也不等於不能談關聯
家長或社會的問題。
所以,針對主題思考討論,比較符合邏輯,對於改善問題也比較有幫助。至少避免模糊
焦點。
ps常看到一種態度,就是教師覺得外人無權或無能力插手教學或插手所謂管教,或者,
把家長等校外人士當成敵人,然而,
把學校當成教師的禁臠,在現今社會已經不合適了。
參見 學校是一個負有公共責任的對外開放場域,不是老師的禁臠
https://longriver26.blogspot.com/2026/04/blog-post.html
ps「如果」教師以酸民角度在對待事情,如何能期望與家長及學生之間的問題能減少?
教師若持這樣的態度,能把責任都指向家長和學生嗎?
而且,這樣豈不是恰好證實校事會議這類仲裁機制更必須存在嗎?
ps校事會議的參與成員、調查流程、調查範圍、調查效力等制度性運作產生的問題,都是
可以討論的議題,此與存廢是兩個不同的議題。若要廢除,可能也必須設置地位類似的
裁決機制,這可能也需要討論。
而除了調查機制以外,非調查性的機制,教師(或校方)與家長(或及學生)之間釐清
誤會溝通觀念的協調機制也應該成立(這與校事會議調查機制不同,不宜混為一談)。
校內事件可能有不少問題出於誤會,可能有些則是觀念的差異需要溝通。在觀念多元的
現代,溝通是必要的(不是一句專業或者權力範圍內就適合否認溝通的必要性)。
有些觀念教師或許有其理由,要做些說明。有些則是不同的小孩適合不一樣的做法,
需要瞭解溝通。有溝通機制,可以減少直接訴諸調查,可以親師合作改善問題。
參見 建議設置溝通機制的申請制度
https://longriver26.blogspot.com/2026/02/blog-post_67.html
ps貼文討論問題敬請不要做人身攻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165.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82514367.A.00C.html
噓
06/27 07:44,
3周前
, 1F
06/27 07:44, 1F
→
06/27 07:45,
3周前
, 2F
06/27 07:45, 2F
→
06/27 07:46,
3周前
, 3F
06/27 07:46, 3F
推
06/27 07:49,
3周前
, 4F
06/27 07:49, 4F
噓
06/27 11:06,
3周前
, 5F
06/27 11:06, 5F
噓
06/27 11:21,
3周前
, 6F
06/27 11:21, 6F
推
06/27 11:45,
3周前
, 7F
06/27 11:45, 7F
噓
06/27 12:04,
3周前
, 8F
06/27 12:04, 8F
推
06/27 13:21,
3周前
, 9F
06/27 13:21, 9F
→
06/27 13:21,
3周前
, 10F
06/27 13:21, 10F
→
06/27 13:21,
3周前
, 11F
06/27 13:21, 11F
→
06/27 13:21,
3周前
, 12F
06/27 13:21, 12F
→
06/27 13:21,
3周前
, 13F
06/27 13:21, 13F
→
06/27 13:21,
3周前
, 14F
06/27 13:21, 14F
→
06/27 13:21,
3周前
, 15F
06/27 13:21, 15F
→
06/27 13:21,
3周前
, 16F
06/27 13:21, 16F
→
06/27 13:21,
3周前
, 17F
06/27 13:21, 17F
→
06/27 13:21,
3周前
, 18F
06/27 13:21, 18F
→
06/27 13:21,
3周前
, 19F
06/27 13:21, 19F
→
06/27 13:21,
3周前
, 20F
06/27 13:21, 20F
→
06/27 13:21,
3周前
, 21F
06/27 13:21, 21F
→
06/27 13:21,
3周前
, 22F
06/27 13:21, 22F
→
06/27 13:21,
3周前
, 23F
06/27 13:21, 23F
→
06/27 13:21,
3周前
, 24F
06/27 13:21, 24F
→
06/27 13:21,
3周前
, 25F
06/27 13:21, 25F
→
06/27 13:21,
3周前
, 26F
06/27 13:21, 26F
→
06/27 13:21,
3周前
, 27F
06/27 13:21, 27F
→
06/27 13:21,
3周前
, 28F
06/27 13:21, 28F
→
06/27 13:21,
3周前
, 29F
06/27 13:21, 29F
→
06/27 13:21,
3周前
, 30F
06/27 13:21, 30F
→
06/27 13:21,
3周前
, 31F
06/27 13:21, 31F
噓
06/27 13:25,
3周前
, 32F
06/27 13:25, 32F
→
06/27 13:25,
3周前
, 33F
06/27 13:25, 33F
→
06/27 13:25,
3周前
, 34F
06/27 13:25, 34F
→
06/27 13:25,
3周前
, 35F
06/27 13:25, 35F
→
06/27 13:25,
3周前
, 36F
06/27 13:25, 36F
→
06/27 13:25,
3周前
, 37F
06/27 13:25, 37F
→
06/27 13:25,
3周前
, 38F
06/27 13:25, 38F
→
06/27 13:25,
3周前
, 39F
06/27 13:25, 39F
還有 25 則推文
→
06/27 19:43,
3周前
, 65F
06/27 19:43, 65F
噓
06/27 22:40,
3周前
, 66F
06/27 22:40, 66F
噓
06/28 00:18,
3周前
, 67F
06/28 00:18, 67F
→
06/28 00:18,
3周前
, 68F
06/28 00:18, 68F
※ 編輯: ymmj (111.253.165.253 臺灣), 06/28/2026 08:13:40
※ 編輯: ymmj (111.253.165.253 臺灣), 06/28/2026 08:14:07
推
06/28 09:36,
3周前
, 69F
06/28 09:36, 69F
→
06/28 12:26,
3周前
, 70F
06/28 12:26, 70F
噓
06/29 08:39,
3周前
, 71F
06/29 08:39, 71F
噓
06/29 08:42,
3周前
, 72F
06/29 08:42, 72F
→
06/29 08:42,
3周前
, 73F
06/29 08:42, 73F
→
06/29 08:43,
3周前
, 74F
06/29 08:43, 74F
→
06/29 12:37,
3周前
, 75F
06/29 12:37, 75F
→
06/29 19:49,
3周前
, 76F
06/29 19:49, 76F
→
06/29 19:50,
3周前
, 77F
06/29 19:50, 77F
→
06/29 19:50,
3周前
, 78F
06/29 19:50, 78F
→
06/29 19:51,
3周前
, 79F
06/29 19:51, 79F
→
06/29 19:51,
3周前
, 80F
06/29 19:51, 80F
→
06/29 19:52,
3周前
, 81F
06/29 19:52, 81F
→
06/29 19:53,
3周前
, 82F
06/29 19:53, 82F
→
07/01 11:02,
3周前
, 83F
07/01 11:02, 83F
→
07/01 11:02,
3周前
, 84F
07/01 11:02, 84F
※ 編輯: ymmj (111.253.147.219 臺灣), 07/02/2026 15:55:50
※ 編輯: ymmj (111.253.147.219 臺灣), 07/02/2026 20:44:58
噓
07/03 15:43,
2周前
, 85F
07/03 15:43, 85F
噓
07/03 15:47,
2周前
, 86F
07/03 15:47, 86F
噓
07/03 15:48,
2周前
, 87F
07/03 15:48, 87F
噓
07/03 15:50,
2周前
, 88F
07/03 15:50, 88F
噓
07/04 15:29,
2周前
, 89F
07/04 15:29, 89F
→
07/04 15:30,
2周前
, 90F
07/04 15:30, 90F
→
07/04 15:32,
2周前
, 91F
07/04 15:32, 91F
→
07/04 15:32,
2周前
, 92F
07/04 15:32, 92F
→
07/04 15:33,
2周前
, 93F
07/04 15:33, 93F
→
07/04 15:33,
2周前
, 94F
07/04 15:33, 94F
→
07/04 15:34,
2周前
, 95F
07/04 15:34, 95F
→
07/04 15:35,
2周前
, 96F
07/04 15:35, 96F
→
07/04 15:36,
2周前
, 97F
07/04 15:36, 97F
→
07/04 15:36,
2周前
, 98F
07/04 15:36, 98F
→
07/04 15:37,
2周前
, 99F
07/04 15:37, 99F
→
07/04 15:38,
2周前
, 100F
07/04 15:38, 100F
→
07/04 15:38,
2周前
, 101F
07/04 15:38, 101F
※ 編輯: ymmj (111.253.165.22 臺灣), 07/05/2026 10:03:34
※ 編輯: ymmj (111.253.165.22 臺灣), 07/05/2026 10:26:34
※ 編輯: ymmj (111.253.165.22 臺灣), 07/05/2026 10:29:05
※ 編輯: ymmj (111.253.165.22 臺灣), 07/05/2026 10:38:00
※ 編輯: ymmj (111.253.165.22 臺灣), 07/06/2026 13:22:32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4 篇):
-14
101
Teacher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25
621
54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