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幾個教學爭議事項舉例-殺雞儆猴、標籤化以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ayumi)時間3小時前 (2026/07/03 11: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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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mmj ()》之銘言: : ps這裡是教師版不是家庭版,且,如果討論的是學校教育的問題,發生場域在學校, : 當然文章的主旨會是討論學校、討論老師。這不等於主張家長方面都沒有問題。 : 所以,針對主題思考討論,比較符合邏輯,對於改善問題也比較有幫助。至少避免模糊 : 焦點。 既然不是家庭版 你也不想談論家庭的問題 那怎麼協調,或者外人是否可以介入 那就不是你本篇需要討論的對象 如果你的討論對象不單只有老師,還牽涉到與家長和學生協調 那表示處理的對象還包含家長與學生 那你的文章就應該要討論到這些面向 否則老師就算完全聽你的單方面配合 但學生不配合 你一樣解決不了問題啊 與其說是模糊焦點 不如說找不到問題之關鍵 如同緣木求魚 譬如說我問個實際的 一個老師溝了也通了,然後學生不聽 繼續鬧事 老師用學生喜歡的方式處理 但學生說話跟放屁繼續鬧事 怎麼辦? 你的文章寫法就是繼續要老師改進改進改進 但有沒有可能性 問題發生在該學生身上? 只要該學生看醫生治病 配合正常教學其實事情就解決了? 還是你覺得一個病理性的狀態 可以套過教育輔導解決? 或者你覺得光靠外人意見修改老師教學與管教 就能解決病理性問題? 如果兩個答案都是否定 那你的文章只討論老師面向 是不是見樹不見林? 所以按你討論的內容標的來看 只討論老師對於事情處理而言 反而把焦點模糊掉了 : ps常看到一種態度,就是教師覺得外人無權或無能力插手教學或插手所謂管教,或者, : 把家長等校外人士當成敵人,然而, : 把學校當成教師的禁臠,在現今社會已經不合適了。 : 參見 學校是一個負有公共責任的對外開放場域,不是老師的禁臠 : https://longriver26.blogspot.com/2026/04/blog-post.html 這是好幾個層次的問題 外人要插手控制教學與管教 以及外人來決定老師教學與管教是否妥切,且可以決定停職停薪 扣薪 解職 還有外人可以對教學與管教提出自己的建議與看法 這全部都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如果只是對教學與管教提出建議與看法 這叫做外部意見 別說甚麼現代了 幾十年前到現代一直都有 從來沒有消失過 如果是要插手控制教學與管教 我前文也詢問過了 是以甚麼樣的專業立場進行介入的? 或者是否你不認同教育是一門專業? 又,當外部想要插手控制時 不同的外部人士,有不同的標準與意見 你用甚麼樣的制度去統一? 還是一個老師面對二十五個學生 真的有能力做到二十五種差異化教學? 老師可以,教材可以嗎?學校制度可以嗎? 最後校事會議不是插手 而是事後審查 產生的結果有可能實質影響教師的工作權、財產權這些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既然影響層面如此之大 那欲戴王冠必成其重 權利義務是相等的 這些校事會議委員有甚麼義務存在? 答案是沒有 甚至連基本的利益迴避原則都不必遵守 甚至我前文詢問的 有甚麼相關專業資格可以來決定? 又為什麼不能如傳統公務員那樣 透過行政法院或者是主管機關來調查認定? 這些你都沒有回應 然後你說你這個外人想插手 ...... 說真的 如果單純地提意見 我相信沒有老師會有太多建議 言論自由一樣是基本人權 但是如果要介入一個專業性質很高的工作 我基本的問題就是:介入者的資格在甚麼地方? 病患不會有權力指揮醫生治病 犯人不會有權力指揮警察辦案 食客不會有權力指揮廚師燒菜 為什麼學生與家長就必須有權力可以指揮教師教學與管教? 這個事情我之前到現在都沒有理解過 : ps如果教師以酸民角度在對待事情,如何能期望與家長及學生之間的問題能減少? : 教師若持這樣的態度,能把責任都指向家長和學生嗎? : 而且,這樣豈不是恰好證實校事會議這類仲裁機制更必須存在嗎? 問題是版上的回應 是否完全都是老師你都無法確認 像我是一個家長我也常在教師版發言 所以我也是這種酸民態度 而且就目前制度而言 家長代表也是校事會議的當然委員 那具有酸民態度家長進行的仲裁 是能證明校事會議這樣的仲裁機構更必須存在嗎? 這是邏輯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68.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83048924.A.6F2.html
文章代碼(AID): #1gHohSRo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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