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批教育被解聘 性侵卻沒事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那些不變的風霜)時間13年前 (2012/10/28 11:17), 編輯推噓10(1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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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misontw (思考中)》之銘言: : ※ 引述《dingponlee (肉腳準教師)》之銘言: : : 真有那樣多的冤魂嗎?七朵花冤枉嗎? : : 一點都不冤枉吧 : : 就看看該縣市教師會的態度就應該知道吧 : : 該縣市教師會也是有不少敢言之士 : : 為何對此事卻默不作聲? : : 其中還有人是七朵花 中的一朵花的五等親 : : 請要為七朵花辯護的人 先去一趟苗栗縣的教師會問一下 : : 妳們就可以知道一堆事情了... : : 我只能說 真的是"天怒人怨"的事情一大堆 : 請問你是那句話看到我說七朵花是冤魂了? : 我回了這篇引用蕭姓老師的新聞 : 光是新聞中所言的蕭姓和蔣姓老師, 不算冤魂嗎? 請原諒無關鄉民跳進來湊熱鬧 .... 您在 #1GY-hUWy 提到 ... ========================== 不過老實說, 照南事件讓我擔心的就是下面這個觀點 : 這種體制是統治手段,老師只是傳聲筒,不適任沒關係,只要不要對政策有意見。沒有 : 師道存不存的問題,只要利益共犯結構,都可以生存。 今天老師已經這麼難被解聘了 還是有一堆冤魂產生 (以下仍是僅提到七朵花,在此省略) =========================== 您的確是沒說「七朵花是冤魂」這六個字 ... 但是,您在該篇文章中,使用「冤魂」這個字眼時, 沒提到什麼蕭姓和蔣姓老師,或其他人,只有提到七朵花 ...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暗指「七朵花是冤魂」... 如果不算 ... 那我不知道,你在講「七朵花」時,提「冤魂」要幹嘛 ... : 另外這一兩年中比較有名的新聞, 屏東的陳姓老師不算冤魂嗎? : 如果再加入私校案, 國光的徐老師案件也是喧騰一時 : (私校不當解聘的案子太多,不一一列舉) : 這些案例的共同特色都是「冒犯長官」 : 七朵花的事件就算你說天怒人怨的事情一堆 : 那到底是那些事天怒人怨 : 而且還是天怒人怨到比我們看到新聞上報的那些「上課睡覺下載A片」 : 、「性侵同事」、「當網路男蟲」等等 : 更需迅速確實地完成解聘的一切流程? : 我不認為七朵花沒錯 : 但我認為七朵花當中三名老師據以被解聘的理由 : 相對於其他更不適任教師卻一直遲遲未被解聘的案例, : 實在顯得太過薄弱 相對於薄弱又如何?相對於薄弱,就不能懲處嗎? 還是說,只要那些「上課睡覺下載A片」、「性侵同事」、「當網路男蟲」的 還沒被解聘,那麼其他人想怎麼幹就可以怎麼幹,也不能被解聘?... 這跟那些犯錯還一副理所當然,高嗆「某某還不是作弊,為什麼只抓我」的學生, 有何不同?我不知道你以為如何,但在我來看,似乎還頗相似的 ... 所以,一碼歸一碼,犯錯就該被處罰 ... 不需要轉移焦點 ... : (而且那個私審理由很可怕..到底怎麼樣的條件會構成私審, : 能明確劃出條紅線嗎? 問話不能超過幾分鐘? 能不能佔用到上課時間? : 現場到底要幾個人? 還要找那些人當然代表? 現在要不要錄影? 談完要不要 : 交報告? 還是談完後學生只要覺得心理受傷, 就算私審? : 我知道七朵花是過份了, 所以不要回我什麼「七朵花的行為還不夠誇張嗎」這種話 : 他們的行為誇張 : 不代表就不需要為「私審」這個構成解聘的要件做一個明確定義..) 「涉及不當管教」才是構成被解聘的條件, 「私審」是「涉及不當管教」的事實。 您不喜歡「私審」這個詞,那隨便使用其他詞語也行, 但,那都改變不了「涉及不當管教」的事實。 所以,重點在,您認為「七朵花」案例中,有沒有「涉及不當管教」? : 再想起更可怕的蕭姓、蔣姓、陳姓老師案 : 這也才讓我會不禁擔憂起來 : 以後的生態是不是會變成一個老師如果同事人緣不好, 然後又不得長官歡心 : 隨時隨時都有可能被拿來隨便開刀? : (別和我說行得正就不用怕.. 這年頭要找老師麻煩真的太簡單!) : 所以我才說, 如果這個國家真的認為人緣不好, 冒犯長官是不適任教師的要件 : 不管長官的要求合不合理、違不違法, 只要冒犯都該被解聘 : 那麼拜託直接入法 : 聘約寫得清楚, 一翻兩瞪眼, 省得一堆麻煩。 : (我現在看高雄某工會在電子報中批評教育局長官的言詞,都會替他們捏把冷汗..) 這部分,完全同意。 不過,關七朵花的案子什麼事? 她們只是因為「人緣不好」、「不得長官歡心」,而「被拿來隨便開刀」嗎? 如果不是,這個例子有什麼好擔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5.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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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看不懂一堆人再護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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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私審學生是解聘的原因,我們全校應該都要被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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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留下那些完全不管事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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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是比例原則吧,私審就可以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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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體罰學生(沒讓學生受傷)的應該更嚴重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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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除開除外,也沒更重的處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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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為現在他們就是因為私審學生的罪名解聘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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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說此例一開大家以後都不用管學生了,因為完全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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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的學生的上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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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c大也不要太擔心,一般狀況下是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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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上下左右都得罪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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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課時間學生要不要來被你問話,似乎也要看他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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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體罰的老師一直存在,但總不會出事情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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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是涉及妨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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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審和輔導學生的界線為何? 輔導學生超時被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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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例一開,是否意味老師只要"超時"就構成解聘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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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可是依照原PO的邏輯,只要有違規就是可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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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老師,不用考慮管理學生的問題,那老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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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叫學生過來問話,就要戰戰兢兢的擔心萬一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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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罪長官,問話馬上就會涉及不當管教並解聘?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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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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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躲花這種老師的確很惹人厭,但是一個案例可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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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之後千千萬萬件事情,不用考慮這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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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大家都確定自己永遠不會有犯小人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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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四個都不敢說話了,我看多數人獨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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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不用考慮這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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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大問的問題,其實沒有甚麼超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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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也沒有明訂時間不得超過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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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這事件和那位使命必達小老師被罷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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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意味者只要找學生來問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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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構成私審與不當管教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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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期待以後誰肯出來認真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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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rran說的就是大家該擔心的,不要自以為行得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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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輔導室的認輔老師調查我回絕了,想想還真是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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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以後要叫學生來談話輔導要先發文到縣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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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小弟開始耽心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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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推P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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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plancklin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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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thepiano,我已經被國王的人馬試探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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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上有許多的錄音檔都有備份在國外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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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plancklin大您太專業了,我今天馬上下訂影音筆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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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curran。本文作者應先定義[私審] 以及私審為何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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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審跟所謂的一級輔導 不是一樣的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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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找學生一對一詢問 了解發生事由 可以扯成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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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後老師都不用做輔導了 學生往輔導室送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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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說該送去校長室?畢竟國外就是由校長處理學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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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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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大~的確是這樣沒錯啊!要筆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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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lamda 私審和一級輔導 到底差別在哪 有無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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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與學生的談話 到底算私審? 或輔導? 由誰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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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件事情的例子, 目前認定的是教評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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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私審應該只是最後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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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ZAFPOB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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