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離職時被主管要求須告知新東家名稱

看板Tech_Job (科技人)作者 (德國~~我好難過Q_Q)時間10年前 (2016/03/21 22:51), 編輯推噓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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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標題一問, 最近要向前公司申請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卻被前公司要求一定要提供後續就職的公司,以避免競業問題, 在不想撕破臉又不想讓他們知道之後的公司的狀況下, 我要怎麼拿到我的離職證明呢Q_Q ※ 引述《Fradi (路邊散步的魚)》之銘言: : 各位先進大家好 : 本魯目前在某半導體廠擔任製程工程師約三年多 : 目前有找到新工作,正與主管面談離職事宜 : 因為在進公司前有簽訂禁止競業條款,故在找工作的時候都很小心已避開競爭對手 : 但與主管面談時,他還是以會違反旋轉門條例 : 逼我一定要講出新東家的名字,不能不講。 : 我只好報出我有拿到offer的一家公司 : 他再三保證不會打電話去那家公司,也不會跟第三人提起。 : 讓我真的覺得怪怪的,很怕被陰....orz : 這邊請問: : 主管這種做法是否妥當?可以說我不想說嗎? : 有碰到一些開發中的製程 : 但我的級職只是最基層的工程師,其實做的都是一些日常事務性的東西 : 用這種法條來伺候感覺真的殺雞焉用牛刀QQ。 : 簽訂的時候並未提到禁止競業期間的補償辦法。 : 在這邊謝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12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58571888.A.E1A.html

03/21 22:55, , 1F
安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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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2:55, , 2F
找勞工局 請他們幫你去要離職證明
03/21 22:5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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顆,看來大家都喜歡玩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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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公司的法務部門都是米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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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42, , 5F
離職證明不能拒絕提供,去勞工局檢舉他們就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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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44, , 6F
離職的時候怎麼沒拿離職證明?這樣可以去新公司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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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45, , 7F
說想休息一陣子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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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51, , 8F
去跟勞工局要阿
03/21 23:51, 8F

03/22 00:52, , 9F
要用問的代表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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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3:10, , 10F
隨便說一個,他們是能去查證喔!
03/22 03:10, 10F

03/22 13:55, , 11F
麥當勞 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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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40, , 12F
怕競業太棒啦 我就是要去競爭對手的公司 你怕不怕啊
03/22 14:40, 12F

03/22 14:41, , 13F
怕的話還不快依法付我薪水 少說也要養我一兩年才行
03/22 14:41, 13F

03/23 22:54, , 14F
基本上..離職證明,一定堅持在跑離職手續時一併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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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22:54, , 15F
不會事後再跑回老東家要
03/23 22:54, 15F
文章代碼(AID): #1My0fmuQ (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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