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新竹,憶芯科技,不給加班費(已和解)

看板Tech_Job (科技人)作者 (Mark Williams)時間1天前 (2025/03/31 06:59), 編輯推噓44(46241)
留言89則, 50人參與, 6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12 (看更多)
本文資訊來自法院公開判決書。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0 年度易字第 772 號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SCDM,110%2c%e6%98%93%2c772%2c20220831%2c1 許志全,判三個月,可以易科罰金。然後額外罰款25萬。 這間公司就是犯法公司,我依照時間順序把所有事情講一遍。 新竹憶芯全部都是台灣人,新竹主管是許志全。人資是趙惠,吳玉秀。 憶芯科技這間公司,沒有正式在台灣登記, 找了一間公司「必博」合作。必博有在台灣合法登記。 中國憶芯付錢給必博,然後必博再發薪水給新竹憶芯員工。勞健保掛在必博底下。 許志全要求大家自己紀錄自己的出勤時間,每個月打卡紀錄會寄給必博看。新竹憶芯 每個人都超時工作,然後加班費一毛都是沒發過的。 中國憶芯沒有週休二日,他們是隔週休二日,所以週六有時候要上班。所以新竹偶爾 也要週六在家加班。 中國憶芯的負責人沈飛有跑來新竹聚餐過。 後來必博注意到加班問題,必博聯絡許志全,要求一定要守法。 許志全守法的方式就是騙必博。許志全宣佈大家不要紀錄自己工時,直接由趙惠製作 假資料。趙惠把所有人時間都寫朝九晚六。然後還會明知故問,趙惠會把假資料寄出 給新竹憶芯所有人,問大家有沒有意見。理所當然全公司都沒人回應, 沒人回答「我同意」,也沒有人回答「我不同意」。 然後趙惠每個月固定就把假資料寄給必博。 這件事也沒有報告給中國憶芯,中國憶芯不知情。 兩位人資小姐是有管道聯絡中國的,但是她們沒有通知中國這件事。 憶芯在中國實際上也沒發加班費,然後許志全也沒跟中國吵過加班費。 所以其實中國憶芯沒有親口說出,我不給加班費這句話。 我去找許志全吵架,講明我已經檢舉了,後續勞工局會來查。吵完我就離開公司了。 隔天有人電話聯絡我,是一個我沒聽過的聲音,我也不曉得對方是誰。對方說他願意 現在就付錢和解,希望後續勞工局不要來。但是我很堅持一定要等勞工局查完,我再 跟你談。我們雙方都很堅持,盧了一陣子之後,我就開個條件給他。 你現在給我30萬台幣,你肯給,我就談。對方拒絕,然後我們就不談了。 拖了一陣子,必博拿出監視器影片,說用這個時間計算加班費給我。 我同意,和解了。 所以應該是我離開公司之後,許志全主動對中國憶芯,必博說實話。 當然不承認也不行,勞工局那關過不了。 全部人都知道打卡紀錄是假的,沒有人敢拿假資料騙勞工局,大家都不敢賭。 理所當然,跟我談和解的時候,所有人不提那份假資料。必博就直接說以影片為準。 兩家公司幫許志全擦屁股,可憐。 然後我就向新竹地檢署寄了一封信,說明這間公司所有發生的事情。 地檢署直接找許志全,趙惠,吳玉秀。還有我,全部人一起到地檢署對質。 公文上面是寫「背信」。 不知道為什麼這三人居然沒請律師。這三個人到地檢署就講了兩件事: 1.這個員工,上班的時候經常摸魚,我有證據可以證明他摸魚。 (拿出一疊紙本資料) 2.這個員工跟公司討30萬。 檢察官直接說:我沒有要查這些事,這些事情跟案情無關,不需要提。 可是這三人很堅持要提,檢察官問話,經常是答非所問,問A答B。然後一直要講我上 班摸魚的事情。 後來檢察官直接發飆,一邊罵人一邊問話。這三人一直挨罵。 到最後趙惠要交紙本資料給檢察官,可是檢察官當下拒收。檢察官說你把資料帶回家 重新整理,之後寄到地檢署。 之後必博有一個律師聯絡我,問我能不能透漏案情。因為許志全,趙惠,吳玉秀。三 人突然都對必博有戒心,把必博當敵人在防。這個案子所有事情都不肯講。 我沒有對律師講案情,但是我有講,罪名是背信。那律師反應也很快。他聽到背信, 立刻察覺到必博是受害者。 那背信到底是什麼意思勒? 因為必博要求許志全守法,許志全無視公司的命令。堅持要犯法。還反過來騙必博。 「員工背棄了公司的信任」。 再來是中國憶芯就沒有說過,我不給加班費這句話。騙必博的過程,中國也根本不知 情。所以其實憶芯也是受害者。許志全搞了兩間公司,嘻嘻。 後來許志全終於請律師了,律師的講法是這樣。 員工騙公司不算背信,必須要騙公司之後,趁機污公司的錢,才算背信。但是全體員 工沒有人污過任何一元,所以沒有人犯背信。條文就是這樣,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檢察官也承認法律就是這樣,就把案子結掉了。 然後我把憶芯加班費的事情在網路上講出來,結果一堆帳號跳出來跟我吵架。 那些帳號應該就是許志全/趙惠/吳玉秀三人,只是不曉得誰是誰。 吵架的過程中,檢察官默默的在查違法營業的事情。 檢察官把新竹憶芯抄家之後,辦公室真的收了。電腦手機也被地檢署扣走。 許志全10萬元交保,吳玉秀3萬元交保。 那些帳號也乖乖閉嘴了。 所以憶芯欠款,最後一個月薪水,加班費,遣散費。 憶芯當然通通都沒給,必博也沒給。 中國憶芯放生新竹,就完全不管了。根本不理台灣的官司,當然也不會入境台灣。 台灣法院也發布通緝,只是沒什麼意義啦,人家一輩子都不會來台灣了。 我離職之後,到檢察官抄家這幾個月。憶芯還是完全不給加班費。整間公司唯一有拿 到錢的只有我。還好我早早脫身。 許志全搞了兩間公司,然後兩間公司當作什麼事情都沒發生,繼續營業。必博還是一 樣跟憶芯合作,還是繼續收手續費。還是一樣沒有加班費。 大陸人要到台灣開公司。一定要先向台灣政府申請,申請通過之後才能正式營業。憶 芯從頭到尾沒申請,在新竹營業三年,這三年期間也沒去申請。 正式法條名稱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員工掛在必博底下,但是這沒有意義。因為法律是用事實來認定,法官是問這票員工 「實質」幫誰做事。 新竹跟中國憶芯是密集聯絡,微信訊息幾百條。 新竹辦公室門口直接掛著憶芯招牌。 必博沒介入憶芯營運,就幫忙發薪水,處理勞健保而已。 必博名下的員工不是只有新竹憶芯而已,事實上還多很多。所以必博生意做很大。因 為這次被抓包,必博把跟中國合作所有廠商收掉了,必博損失慘重。 那這條法律是處罰「實質」在經營公司的人。 中國憶芯負責人犯法,但是人不在台灣,無法處理。 怎樣才算經營公司勒? 經營公司跟職位高低無關,跟薪水高低也無關。有權力經營公司的人就犯法。 那怎樣算有權力經營勒?有權力錄取新員工的人當然是在經營。 所以檢察官是懷疑許志全/趙惠/吳玉秀三人犯法。 只是檢察官翻了電腦中的對話紀錄,發覺錄取員工是許志全一人決定,兩位人資小姐 安全下莊。其實是檢察官救了兩位人資。 理所當然趙惠吳玉秀也把責任全部推到許志全身上,他們也堅持自己只處理公司行政 ,經營是許志全負責。 全世界都跑來圍毆許志全,許志全真可憐。 除了許志全犯法之外,必博裡面,負責憶芯業務的人也判有罪。判的跟許志全一模一 樣。三個月,罰款25萬。 也難怪必博要把生意收掉,不收攤,下次連老闆一起坐牢。 許志全年薪400萬,也難怪他要犯法犯到底,反正被抓到也不會痛。 新竹辦公室是用許志全名字租的,當然也退租了。如果許志全去求房東,房東退還押 金,許志全一定是自己收下,不會還給中國。 許志全有回收一些錢,其他員工真可憐。 這三個人做了一堆壞事,穿幫之後。他們的反應是: 蓄意惹毛檢察官,蓄意攻擊我。跟必博絕交。公司留在原地被抓。 檢察官只想查違法營業,只是找了背信這條藉口,把三個人抓來問話而已。 這故事告訴我們犯法沒關係,但是律師錢不要省,第一次到地檢署就該請律師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99.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743375544.A.929.html

03/31 07:24, 1天前 , 1F
有分享給推..
03/31 07:24, 1F

03/31 07:27, 1天前 , 2F
好的 你已經被業界封殺了
03/31 07:27, 2F

03/31 07:42, 1天前 , 3F
裁判日期是111 年 08 月 31 日
03/31 07:42, 3F

03/31 07:42, 1天前 , 4F
為什麼過了三年才來分享心得?
03/31 07:42, 4F

03/31 07:44, 1天前 , 5F
推推 這種來路不明的就別進去了吧
03/31 07:44, 5F

03/31 07:51, 1天前 , 6F
讚讚,這才是科技業應該有的做事方
03/31 07:51, 6F

03/31 07:51, 1天前 , 7F
式。照規矩來,爭取自己權益!
03/31 07:51, 7F

03/31 07:55, 1天前 , 8F
愛支病的人多參考一下
03/31 07:55, 8F

03/31 08:26, 1天前 , 9F
樓上笑死人,這個是台灣人搞台灣人
03/31 08:26, 9F

03/31 08:26, 1天前 , 10F
跟中國什麼事,可憐
03/31 08:26, 10F

03/31 08:28, 1天前 , 11F
幫高調
03/31 08:28, 11F

03/31 08:29, 1天前 , 12F
台灣不愧是詐騙王國!!自己人都騙
03/31 08:29, 12F

03/31 08:29, 1天前 , 13F
中國都說要守法了!結果台灣自己不守
03/31 08:29, 13F

03/31 08:31, 1天前 , 14F
二樓當大家第一次出社會?笑死XDD
03/31 08:31, 14F

03/31 08:43, 1天前 , 15F
二樓剛畢業喔 最好年薪400萬的有辦
03/31 08:43, 15F

03/31 08:43, 1天前 , 16F
法封殺人…是有多魯
03/31 08:43, 16F

03/31 08:47, 1天前 , 17F
勞基法都已算寬松了,每個人給個10
03/31 08:47, 17F

03/31 08:47, 1天前 , 18F
萬就能封口了,我猜人資應該是兩個
03/31 08:47, 18F

03/31 08:47, 1天前 , 19F
老女人,公司早就沒賺什麼錢才趁機
03/31 08:47, 19F

03/31 08:47, 1天前 , 20F
放倒把責任推給檢舉人
03/31 08:47, 20F

03/31 08:53, 1天前 , 21F
誰說理工科的智商就一定在線?
03/31 08:53, 21F

03/31 08:53, 1天前 , 22F
說封殺的麻煩拿出實質案例來看看
03/31 08:53, 22F

03/31 08:57, 1天前 , 23F
你先想想發這些文章對你有意義嗎 你
03/31 08:57, 23F

03/31 08:57, 1天前 , 24F
已經被業界封殺了(反串要註明)
03/31 08:57, 24F

03/31 08:57, 1天前 , 25F
老哥 四年前的事又洗一遍該放下了
03/31 08:57, 25F

03/31 09:07, 1天前 , 26F
這不是好久了嗎 考古?
03/31 09:07, 26F

03/31 09:19, 1天前 , 27F
二樓的菜味比我家餵雞的剩菜還重
03/31 09:19, 27F

03/31 09:19, 1天前 , 28F
原po幹的漂亮
03/31 09:19, 28F

03/31 09:45, 1天前 , 29F
這個好久了 加班費給了沒啊?
03/31 09:45, 29F

03/31 10:20, 1天前 , 30F
爭取權益推
03/31 10:20, 30F

03/31 10:21, 1天前 , 31F
花費的心力應該都超過加班費了 慘
03/31 10:21, 31F

03/31 10:32, 1天前 , 32F
有時候,就是爭一口氣,也不是錢的
03/31 10:32, 32F

03/31 10:33, 1天前 , 33F
問題。但這麼久,是該放下前行了!
03/31 10:33, 33F

03/31 10:33, 1天前 , 34F
他好像是說,只有他一人爭取到加班
03/31 10:33, 34F

03/31 10:33, 1天前 , 35F
費(以錄影記錄計算),其它同事都被
03/31 10:33, 35F

03/31 10:34, 1天前 , 36F
判定是"自願放棄"加班費了!
03/31 10:34, 36F

03/31 10:34, 1天前 , 37F
這家是中資?
03/31 10:34, 37F

03/31 10:41, 1天前 , 38F
晶片相關產業很多中國公司仍想找台
03/31 10:41, 38F

03/31 10:43, 1天前 , 39F
灣人幫助研(ㄊㄡ)發(ㄉㄠˋ)新技術
03/31 10:43, 39F

03/31 10:44, 1天前 , 40F
科技業從業人士自己多加小心
03/31 10:44, 40F

03/31 10:46, 1天前 , 41F
涉及美國技術甚至可能被美國列黑名
03/31 10:46, 41F

03/31 10:47, 1天前 , 42F
單不得入境,不可不慎
03/31 10:47, 42F

03/31 11:20, 1天前 , 43F
推仔細完整
03/31 11:20, 43F

03/31 11:26, 1天前 , 44F
還好 一大堆公司都沒給加班費的 自
03/31 11:26, 44F

03/31 11:26, 1天前 , 45F
願罰錢的也有
03/31 11:26, 45F

03/31 11:48, 1天前 , 46F
好像看過這篇了!
03/31 11:48, 46F

03/31 12:03, 1天前 , 47F
joh準備歸零了 小心
03/31 12:03, 47F

03/31 12:24, 1天前 , 48F
蠻好看的
03/31 12:24, 48F

03/31 12:28, 1天前 , 49F
03/31 12:28, 49F

03/31 12:41, 1天前 , 50F
坦白說啦 對岸企業透過第三方在台灣
03/31 12:41, 50F

03/31 12:41, 1天前 , 51F
找人工作一定是有的,但態度大多很
03/31 12:41, 51F

03/31 12:41, 1天前 , 52F
低調且希望人頭公司一切遵守台灣法
03/31 12:41, 52F

03/31 12:41, 1天前 , 53F
律,只是台灣的負責人常常自己揣摩
03/31 12:41, 53F

03/31 12:41, 1天前 , 54F
上意,要台灣員工跟大陸那邊一樣996
03/31 12:41, 54F

03/31 12:41, 1天前 , 55F
,放假也跟大陸同步,這個最後一定
03/31 12:41, 55F

03/31 12:41, 1天前 , 56F
出問題的
03/31 12:41, 56F

03/31 12:55, 1天前 , 57F
所以說鬼島賺錢方法都寫在法條上了
03/31 12:55, 57F

03/31 12:55, 1天前 , 58F
看看這案例才被罰25萬 還不用坐牢
03/31 12:55, 58F

03/31 12:55, 1天前 , 59F
根本賺爛啊
03/31 12:55, 59F

03/31 13:08, 1天前 , 60F
中資公司有沒有要給加班費也未知數
03/31 13:08, 60F

03/31 13:08, 1天前 , 61F
反正沒證據也不會入境
03/31 13:08, 61F

03/31 13:59, 1天前 , 62F
水喔!就是要用這種態度臭幹慣老闆
03/31 13:59, 62F

03/31 14:13, 1天前 , 63F
推推
03/31 14:13, 63F

03/31 14:18, 1天前 , 64F
欺負台灣人的通常就是台灣人
03/31 14:18, 64F

03/31 14:47, 1天前 , 65F
最近又抄了幾家 中國就是有錢
03/31 14:47, 65F

03/31 14:49, 1天前 , 66F
加油!
03/31 14:49, 66F

03/31 15:44, 1天前 , 67F
如果又被查到是幫中國發展法律規定
03/31 15:44, 67F

03/31 15:44, 1天前 , 68F
限制的技術,那就更好玩了!
03/31 15:44, 68F

03/31 16:35, 1天前 , 69F
笑死了,開始洗支那老闆最守法,噗
03/31 16:35, 69F

03/31 16:36, 1天前 , 70F
2F是在酸愛講封殺的那種人吧
03/31 16:36, 70F

03/31 16:36, 1天前 , 71F
都台灣底層害的,這種就是愛支病小
03/31 16:36, 71F

03/31 16:36, 1天前 , 72F
草嚴重到要死了還沒感覺
03/31 16:36, 72F

03/31 17:09, 1天前 , 73F
然後我就向新竹地檢署寄了一封信,
03/31 17:09, 73F

03/31 17:09, 1天前 , 74F
說明這間公司所有發生的事情。你是
03/31 17:09, 74F

03/31 17:09, 1天前 , 75F
對的
03/31 17:09, 75F

03/31 17:40, 1天前 , 76F
鬼島台灣,重罰25萬?!
03/31 17:40, 76F

03/31 19:15, 1天前 , 77F
這件事我有印象,推個勇於爭取
03/31 19:15, 77F

03/31 21:29, 1天前 , 78F
塔綠班側翼是看不懂中文是嗎XDD
03/31 21:29, 78F

03/31 23:13, 1天前 , 79F
當然要鞭屍
03/31 23:13, 79F

04/01 04:59, 22小時前 , 80F
科技業幾乎都沒給加班費
04/01 04:59, 80F

04/01 08:54, 18小時前 , 81F
我怎麼覺得你要30萬這段怪怪的.....
04/01 08:54, 81F

04/01 08:55, 18小時前 , 82F
進法院叫做和解金 還沒進有點像恐..
04/01 08:55, 82F

04/01 08:55, 18小時前 , 83F
其他倒是很合理 該死的公司就給他死
04/01 08:55, 83F

04/01 09:20, 18小時前 , 84F
笑死還封殺咧,好好經營公司乖乖發
04/01 09:20, 84F

04/01 09:20, 18小時前 , 85F
薪水很難嗎,人家沒做事嗎
04/01 09:20, 85F

04/01 12:50, 14小時前 , 86F
04/01 12:50, 86F

04/01 13:21, 14小時前 , 87F
去這些鳥公司還不如博弈業 起碼薪
04/01 13:21, 87F

04/01 13:21, 14小時前 , 88F
水敢給
04/01 13:21, 88F

04/01 21:18, 6小時前 , 89F
推推加油!
04/01 21:18, 89F
文章代碼(AID): #1dwSouaf (Tech_Job)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wSouaf (Tech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