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老闆可以硬性規定加班嗎?

看板Therapist (治療師)作者 (冰冰)時間13年前 (2012/05/05 19: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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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tyu (wei~)》之銘言: : : 老闆說 勞基法規定 只要"業務需要"就可以要求員工額外加班 : : 他額外的業務是老闆自己在外面接機構的case要我們去上班。 : 我比較好奇這一部分...外面接機構...有很大違法的可能性 : @如果有刷健保卡但是沒有向健保局申請支援案 -- 詐欺罪 : @如果沒刷健保卡自費 但標榜醫療效果(以物理治療師法身分執行業務) : -- 違反醫師法.物理治療師法 假設醫院另開一個空間,告訴你這個空間是有報備的, 要求你做自費,分帳也暗黑化, 這樣違法嗎? 如果違法可以檢舉到哪些單位去? : @自費 以民俗療法身分執行 -- 沒違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66.1
文章代碼(AID): #1FfGkZyf (Therap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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