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老闆可以硬性規定加班嗎?

看板Therapist (治療師)作者 (冰冰)時間13年前 (2012/05/05 20:25),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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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pe21 (等價交換)》之銘言: : ※ 引述《icefeeling (冰冰)》之銘言: : : 假設醫院另開一個空間,告訴你這個空間是有報備的, : : 要求你做自費,分帳也暗黑化, : : 這樣違法嗎? : : 如果違法可以檢舉到哪些單位去? : 如果有刷健保卡有做自費,請向健保局檢舉。 : 另外做自費的應該不會報稅吧?請另外向國稅局檢舉。 : 再來,醫院說有報備是向那個單位報備?通常是不會報備才對吧? : 請向所在地的都發處或都發局檢舉。 : 以上 高手 O_O 如果老闆以人力不需要那麼多,要求縮短工時,有違勞基法嗎? 記得勞基法好像都只有提到延長工時的部份。 有學妹的醫院被要求縮短工時,縮到時數都負了,老闆就說要扣薪水! 縮短工時沒有取得勞方同意,負了又要扣薪水, 不血汗,卻很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66.1

05/05 20:30, , 1F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可能要打電話問一下勞工局…
05/05 20:30, 1F

05/05 20:40, , 2F
跟無薪假一樣的問題 勞工不同意可告勞工局 違反勞動契約
05/05 20:40, 2F

05/05 20:40, , 3F
通常勞動契約有規定工時跟薪水 太少也算是違約!
05/05 20:40, 3F

05/06 16:57, , 4F
問了學妹,他們似乎沒有簽所謂的勞動合約
05/06 16:57, 4F

05/06 19:48, , 5F
只要能提出證明就可以了 像是上下班打卡紀錄 薪資條
05/06 19:48, 5F

05/06 19:50, , 6F
只要能證明資方擅自變更工時 薪水 就可以去檢舉他了
05/06 19:50, 6F
文章代碼(AID): #1FfHmpd8 (Therap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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