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和房仲簽約合住 要拆夥
看板WorkanTravel (打工旅遊)作者dreamangel (習慣 和 忘記)時間13年前 (2013/03/27 20:43)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3/4 (看更多)
感謝大家的意見~
我po在紐澳版及這邊大家的反應不太一樣^^"
其實我們也不是真的那麼愛計較,就是一個奇毛子不爽這樣…
紐澳版的人比較傾向要他付到完,可是我個人覺得這樣太狠了。
今天有去問過仲介,他們說約沒滿要退租,
住半年前要罰六個禮拜,住半年要罰四個禮拜。
但要結約都是兩個禮拜前要先通知他們。
目前達到一個共識是會先請要回去的人先押500元,這是他約剩下的一半。
我們有找到人錢會退給他,押金之後拿回多少也是會有他份。
這次會這樣主要是因為,我們並沒有跟他非常熟,而當初簽約也沒討論到會先走的問題
而關於他沒有積極在找人這一點,其實是因為他不太會說話,而且他認識的人也不多
才會導致我們覺得他有點不太在乎,覺得找房客跟他沒關係。其實是誤會了~~~
還好算和平溝通結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61.41.50
推
03/28 01:37, , 1F
03/28 01:37,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WorkanTravel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