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和房仲簽約合住 要拆夥

看板WorkanTravel (打工旅遊)作者 (習慣 和 忘記)時間13年前 (2013/03/27 20:4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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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意見~ 我po在紐澳版及這邊大家的反應不太一樣^^" 其實我們也不是真的那麼愛計較,就是一個奇毛子不爽這樣… 紐澳版的人比較傾向要他付到完,可是我個人覺得這樣太狠了。 今天有去問過仲介,他們說約沒滿要退租, 住半年前要罰六個禮拜,住半年要罰四個禮拜。 但要結約都是兩個禮拜前要先通知他們。 目前達到一個共識是會先請要回去的人先押500元,這是他約剩下的一半。 我們有找到人錢會退給他,押金之後拿回多少也是會有他份。 這次會這樣主要是因為,我們並沒有跟他非常熟,而當初簽約也沒討論到會先走的問題 而關於他沒有積極在找人這一點,其實是因為他不太會說話,而且他認識的人也不多 才會導致我們覺得他有點不太在乎,覺得找房客跟他沒關係。其實是誤會了~~~ 還好算和平溝通結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61.41.50

03/28 01:37, , 1F
原PO真是善良的好人@@
03/28 01:37, 1F
文章代碼(AID): #1HKkc8hi (WorkanTra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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