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什麼離婚要給贍養費?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仆街)時間19年前 (2006/10/17 01:23),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引述《souldragon (仆街)》之銘言: : : 若雙方經濟皆獨立 分開為什麼還要給贍養費? : : 查了一下: 無過失之一方可向他方請求 (這應該是法律定義) : : 請問給的理由是立基於哪一點? : : 1.有無小孩,給扶養小孩的那方 : : 2.經濟能力強者給弱者(無工作) : : 3.犯錯的一方給沒錯的他方 : : 否則已經是兩個各自獨立的大人了 : : 為什還要對他方的經濟狀況負責? thx :   立這個法的原因是法律認為兩人結婚之後,財產是共有的。 : 簡單的舉個例子,假設結婚前兩人收入為相同,但是因為 : 兩人結婚這個原因,造成其中某一人的收入減少,甚至是沒有 : 收入,那對於這一方而言結婚不就造成了財產權的損害? :   因此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將兩人的財產 : 共有,如此一來,帳面上來說兩個人就沒有任何財產權上面的 : 損害,或者說兩個人共同來負擔這個損害。 :   依照這個概念,當兩人離婚之後,理所當然應該要將財產 : 平分給兩人,但是我們知道財產權除了不動財外,還有動財的 : 概念,於是法律認定兩人離異,某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財產 : 權的賠償。 不過有人結婚前男女財富差很多 這樣變共有豈不很有問題? (你共有的假設是 結婚前兩人經濟能力差不多) 然後女方離婚挖一半的錢過去 贍養費還真好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0.73

10/17 01:52, , 1F
印象中有看過節目說 是以結婚後共同創造的錢為主
10/17 01:52, 1F

10/17 01:53, , 2F
那時候是看到一個女的嫁給一個已經退休的有錢人
10/17 01:53, 2F

10/17 01:53, , 3F
然後藉故離婚 不過男方已經退休了 所以半毛也拿不到
10/17 01:53, 3F
文章代碼(AID): #15Cy004X (ask-why)
文章代碼(AID): #15Cy004X (ask-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