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為什麼現在不再公開執行死刑?
我在兩年多前曾提過這個問題。
當時haryewkun板友的答案是:
所以不能公開執刑,讓公眾有面對血腥的經驗,站在維護國家安定的角度,
我們不希望,群眾能夠面對血腥而不畏懼——這對治安絕不是一個好事。
INCAS777板友則說:
權威體制崩潰以後.民主體制之下.人權受到重視與保護
法律上的死刑.主要的目的除了嚇阻以外.還有制裁
也就是--"犯人也是人" "犯人也有人權"
所以當犯人要執行死刑的時候.
這個處決的過程必須顧及到犯人的尊嚴以及隱私
過年前法律板、八卦板大量討論死刑存廢與那四十多名待決死囚的命運,
有人建議去讀刑罰學與犯罪學的教科書,所以我去看了林山田的《刑罰學》,
結果發現兩位的答案在書中都有提及,只是表達方式稍有不同。
1.書上說,清末法學家沈家本在某道奏摺中建議停止公開處決,
所引用的例證就是我原文中提到的法國大革命期間的實況。
2.書上提到,公開執行死刑可能足以引起觀眾的殘忍之心、因而造成反效果:
19世紀中,英國某郡某年共處決將近170名死囚,
其中沒參觀過死刑執行的,竟然一隻手就能數完。
這和haryewkun板友所見相同。
3.書上也說,康德認為把人當作工具是不尊重人性尊嚴的行為,
而公開處決的主要目的「殺雞儆猴」就是把人當工具,無異於藐視死刑犯的尊嚴。
(這個康德是德國哲學家。別把他當感冒藥了!XD)
這也和INCAS777板友所見相同。
所以從理論和實效上看,公開處決有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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