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棒球場集體殺人事件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Ken)時間16年前 (2010/03/19 23:16), 編輯推噓17(18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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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cliquer/17925321 棒球場集體殺人事件 ( by 佛國喬 ) (作者已授權轉貼) 小明今天向公司請了假,要去澄清湖棒球場殺人,殺人的代價有二, 一是今年繳稅時,可以少繳12元的稅金,另一則是滿足正義感;當然 ,光是請假扣薪和交通費的付出,就可以了解他心繫的重點是後者, 特別今天要處決的對象是位連續殺人犯,他甚至吃了自己的父母。 12元是這樣算來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囚犯目前全國有65人 ,軟硬體人事支出扣除這些囚犯的勞動所得,再除以「支持廢死」的 人數,算起來就是這個數字;法官尚保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死刑」二種選擇;只是,支持廢死的群眾,必需支付「終身監禁、 不得假釋」囚犯的上述費用;而另外一方的人馬,則需親自參與死刑 的執行,一年必需出席一次,才能證明自己反廢死,而省繳這筆稅。 事情會變成這樣其實很容易理解的,支持廢死的人嗆支持死刑的人: 「不管對方是多罪大惡極,難道殺一個不會立即帶來你生命安危的人 ,你們真的下得了手嗎?以前躲在背後教唆別人去殺,算什麼好漢, 自己去面對!」支持死刑的人則嗆支持廢死的人:「不殺了這些惡徒 ,要關他們一生,這可是一筆費用,為何我們要付這筆錢?」 為方便不同地區的反廢死民眾,死刑在不同城市的棒球場輪流執行, 罪犯就坐在投手丘上的電椅裏,成千上萬的行刑者則坐在觀眾席上, 手上的按鈕是串聯,電椅的通電需要所有行刑者按下鈕,也就是說, 這個罪大惡極的人死去,在座每個支持死刑的人都貢獻了一份心力。 理論上,七成台灣人支持死刑,一年又只有個位數死刑犯,這些棒球 場如何能塞得了七成台灣人呢?因為,九成九的台灣人都寧可花12塊 錢了事,這可不只是因為行刑要花上半天時間,更是由於參與執行死 刑是有風險的。 什麼風險呢?風險存在於殺錯人。雖有「終生監禁,不得假釋」可替 代,有些法官仍堅持判死刑,這才使今天小明有機會去殺人;不過, 小明可對此次案件下了一些功夫,剪報做了一堆,他認為完全沒有誤 判的可能,所以才敢進場執刑,畢竟進場前可是要簽約的。 合約內容寫得很清楚:要是之後被證實這是誤判,參與這場「謀殺」 的人,都得付出代價。不只是行刑者,連法官、檢察官、警方,全都 要以「過失殺人」被公訴;所以一個誤判被證實,就會導致上萬人被 起訴;這樣做的理由就是支持死刑一方的論點:「你們顧著『殺人犯 』的人權,難道『無辜被殺者』的人權你們不顧嗎?」只是此時自己 扮演的角色是前者。 誤判的可能一直是雙方人馬最大爭議點,支持廢死的人認為:「誤判 而致無辜者於死,這個可能性沒有辦法完全排除,自要廢除死刑,畢 竟死刑有要命的『不可回復性』。」反對廢死的人則認為:「不能因 噎廢食,有一些案件明顯是完全沒有誤判的可能,所以當然要保留死 刑,怎麼可以笨到假設每一個案件都是冤獄?」既然每個人看風險的 角度不一樣,那就讓每個人自行去判斷,並且各自負責吧。 五年前,小明因為一場誤判,跟著二萬多人,被判了三年的牢,還好 那次是初犯,關了一年多就出獄了;有此前科,這次參與殺人,當然 需要更多勇氣,小明在簽約時,不斷告訴自己:「這是為了正義,這 是為了正義,冒險也在所不惜。」 小明跟著二萬多人入座,偶然碰到認識的,也選擇彼此不交談;坐穩 後,全部的人都緊盯著死刑犯,這個人被塞了口,講不出話,綁得死 死的,不過仍不斷地蠕動,只是,他的每一個小動作,在小明的腦海 裏,都變成揮刀殺人的影像,小明必需不斷回憶這些新聞描述的畫面 ,不然,他可能會怯場,而簽了約卻不按鈕的結果,會被以妨礙公務 論。 指揮官此時站在貴賓席裏,用廣播器說明著:「您們現在要殺的人, 是我們司法系統認為該死的人,也是您們個人認為該死的人。以前是 司法人員執行死刑,但因為有很多人反對死刑,所以不再由國家出面 ,不過,幸虧有大家的支持,死刑還是存在的,只是現在必需由支持 死刑的人自己來執刑,在座的您們都已經簽約了,也了解您們面對此 次殺人的法律責任。現在,當我數到三時,請按著你們手中的按鈕至 少五秒鐘。」 「三…二…一,按!」 獵物此時突然僵直了身,然後動也不動了,小明鬆了一口氣,不待指 揮官放行,就起了身想速速離去,但一轉身,卻看到坐後面的人淚流 滿面。 「這明明是一件正義的事,有什麼好哭的?」小明不屑地看著這位陌 生人,忍不住地罵他:「哭爸啊?不敢殺人就不要支持死刑啦。」 然後自己也哭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82.193

03/19 23:25, , 1F
以後你吃排骨飯時,也自己拿刀殺豬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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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3:25, , 2F
發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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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3:55, , 3F
雖然有注意義務,但沒有注意能力的話,也不能成立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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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3:58, , 4F
妨礙公務罪必須'施強暴脅迫'才能成立,單純不按是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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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03, , 5F
其實可以把法律改成 殺了支持死刑的人必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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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05, , 6F
殺了支持廢死的人就不用死,然後廢死的人要合力養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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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05, , 7F
這樣不知道故事會變成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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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07, , 8F
然後每個人都要戴識別證標明自己是支持死刑還是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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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08, , 9F
這樣我覺得會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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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14, , 10F
避重就輕的文章 好歹先把死刑犯的作為寫詳細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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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就不會哭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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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16, , 12F
連指紋建檔都一堆問題了...強制配戴識別證?別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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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22, , 13F
不然在所有的證件上面都註明支持還是反對,也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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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29, , 14F
如果有技術的話,也可以建一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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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照片上去就告訴你這個人是支持還是反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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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41, , 16F
挺有趣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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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dummyhistory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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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yao 來自: 220.132.82.193 (03/20 00:43)

03/20 00:45, , 18F
在身份證上登記支持死刑或反對死刑XD有一天被殺了,以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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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犯人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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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57, , 20F
高級人種會反對這種登記,因為這是公平,但他們要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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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1:17, , 21F
很奇怪的故事...不有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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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1:18, , 22F
不管如何都是不可行的。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公權力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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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1:19, , 23F
公權力不可能對某一族群用某種法則,另一種用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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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犯人是該被殺還是被關, 如果只有幾隻小貓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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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1:23, , 25F
還是說犯人無論如何都死定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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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1:24, , 26F
樓上指出這一篇其中之一的謬誤了。一直討論的東西不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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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無期徒刑犯丟去死刑,或所有死刑犯丟去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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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1:36, , 28F
這篇在八卦板的內文沒八卦 推文卻有這文章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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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1:36, , 29F
八卦板這篇的推文中也有些有道理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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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1:59, , 30F
笑死人了,這麼稿紙會讓參加的民眾越來越爽而已,還哭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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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2:00, , 31F
小老百姓平日生活難得主持一次正義,這樣只會讓他們上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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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2:38, , 32F
樓上,這正是表述正義在親手執行時很可能不如同人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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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2:39, , 33F
想像,殺人犯靠著歪曲的心理在殺人,但你卻要靠公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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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來殺人 這種支持很可能不如空想時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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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兩種人都會有,有會越來越爽的,也有會掙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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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哭第一次就該哭了, 看多了只會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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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23, , 37F
如果真的必須建立這麼複雜的制度還會誤判,那就不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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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除非誤判率可以下降到讓它變成經濟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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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這會對參與執行的人心理上造成困擾,那麼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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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立場可能會因此改變;幾年後參與執行者的數量會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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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降,於是他們不但可以減免全部稅金還可以獲得數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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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最後執行者的數量會平衡在某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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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反對死刑者會說沒什麼人支持死刑啊不如這制度也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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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吧?於是廢除幾年後支持死刑者數量又極端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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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5:55, , 45F
原po是覺得現在死刑還是坐電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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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6:14, , 46F
不同的觀點給推一下 但是我覺得這樣的敘述是不是有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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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6:15, , 47F
如果能夠貫徹終身監禁我倒也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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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6:17, , 48F
但如果中途假釋再度殺人 支持廢死的人是不是也有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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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6:21, , 49F
之前不是有個案件是監獄中的犯人傷害監獄的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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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6:22, , 50F
是不是也要請這些支持廢死的民眾輪流照顧死刑犯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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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6:25, , 51F
支持廢死的人民也不用站在第一線跟這些罪犯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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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6:26, , 52F
也不用承擔與他們相處的風險 為什麼那些管理人員就要呢?
03/20 16:26, 52F

03/21 11:51, , 53F
終生監禁的前提就是不得假釋
03/21 11:51, 53F
文章代碼(AID): #1BevKrT9 (ask-why)
文章代碼(AID): #1BevKrT9 (ask-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