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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思辯] 博愛座-台灣的特殊文化之探討
共 1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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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RAM:不管什麼情況,不管怎麼定義,博愛座都沒有法律效力可強制讓座 09/18 00:09→ PRAM:重點是「無法律效力」,不知道你了解了嗎? 09/18 00:10→ PRAM:客運公司再怎麼規定也沒用,乘客不讓座,你也不能處罰他,就這樣 09/18 00:10. 不能處罰他 規定就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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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博愛座這個冬冬,如果我是市長的話,我也會設。. 但是目的不是要讓坐博愛座的人去讓座給老殘婦孺,. 而是希望能提醒這個人們: 在我們的身邊總會有很多需要我們關懷的人。. 也因此博愛座這個標誌,它並不是一個口號,更不是一種約束。. 就我認為,博愛座是一種呼籲,喚醒大家內心的赤子之心這樣而已。.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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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可以討論定義的部份. 博愛座最初設立的原因 要看原本的公車、客運的創立者是怎麼想的. 所以有可能是你的定義 也可能是我的定義 或其它. 我之所以這樣定義 是我先把自己想成一客運的創辦人 且若我要設立博愛座. 我的目的將是避免跌倒時會產生重傷害的老弱婦儒. 因此我直接把博愛座設立為屬於老弱婦儒專用
(還有440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