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博愛座-台灣的特殊文化之探討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金色曙光)時間18年前 (2007/09/16 02:41),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4 (看更多)
※ 引述《jcboy (傑西伯)》之銘言: : 先感謝您的回應。 : : //這裡我想也不一定要有博愛的精神 : : 博愛座的功能 : : 我想就僅僅只是要專門給老弱婦孺者罷了 : 這就是各人見解不同囉:) : 我認為會取「博愛」一詞, : 就代表期許座在這座位上的人有博愛的精神, : 因為這座位並沒有強制的法律效力要求讓位。 有些道德氛圍效力比法律還要強 好比同儕壓力 文化等 那是一種生存現實 法律有強制力 一樣一堆人鑽漏洞不遵守 : : //如果博愛座是「希望坐在這位子上的人有博愛的精神,能夠禮讓座位老弱婦孺。」 : :  那麼這段敘述很合理 : :  但若照我認定的「僅僅只是要專門給老弱婦孺者罷了」 : :  那麼就變成非老弱婦儒者一定要讓位 : 若照你的論述是這樣沒錯, : 不過你的「專門」有法律效力嗎? : 沒有的話就不一定要讓位囉。 : : //就我的定義 寫請勿佔用也沒啥不對 : ^^^^^^^^^^ : (A) : : //這滿像法律規定人民如何如何 而不是人民本身擁有道德... 這個議題太複雜 : 那麼我就期待其他人的高見囉:)。 : : //如果以我的定義 有沒有博愛的精神就不是重點了  : ^^^^^^^^^^^^^^^^ : (B) : :  至於博愛座的立意是怎麼樣?? : : 目前我只認為他只是要專門給老弱婦儒者 : : //這個問題也太複雜了 因為心臟病的人外表看不出來... : ^^^^^^^^^^^^^^^^^^^^^^^^^^^^^^^^^^^^^^^^^^^^^^^^^^^^^ : 那我也繼續期待其他人的高見:)。 : 事實上,這正是用多數道德觀壓制他人的弔詭之處。 : : 以上為個人意見,希望大家能夠多多指教。 : : //因為定義不同 導致後面的推論不同~~ 請多多指教 : ^^^^^^^^^^^^ : (C) : 承(A)(B)(C) : 你的定義是:博愛座僅僅只是要專門給老弱婦孺者罷了 : 而我的定義是:「讓位是成熟,不讓是自由」 : 我們的差異在於,你認為凡是坐在博愛座的人, : 一遇到老弱婦孺,都沒有自由的選擇,一定得讓位。 : 這樣的話,似乎已經有等同法律的效力了; : 而我的討論重點在於, : 以道德霸權形成的「共識」並不能算真正的公義, : (在這邊公義簡單定義為「公正的義理」) : 而事實上我認為讓座僅是共識,並無法律效力, : (再次重申「讓位是成熟,不讓是自由」這句) : 那這樣我們的討論是不會有交集的。 : 不過還是謝謝您的指教。 真正的公義是找不到的 每個人的標準/感受本來就不一樣 相對客觀的公義來自多數認定 這種就是道德霸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2.104

09/20 05:24, , 1F
您說得沒錯,討論到"真正"是無意義的,我也認為必須靠共識去改
09/20 05:24, 1F

09/20 05:25, , 2F
善弱勢族群的權益,但不是像"老弱婦孺"這麼直觀的判定
09/20 05:25, 2F

09/20 05:26, , 3F
我認為"把位子讓給比自己需要的人"的共識會更為增進公義
09/20 05:26, 3F
文章代碼(AID): #16x2TlRB (ask-wh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6x2TlRB (ask-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