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博愛座-台灣的特殊文化之探討
※ 引述《jcboy (傑西伯)》之銘言:
: 我個人覺得這個主題討論到現在,
: 此篇文章比較有接近我真正想要討論的地方,
: 我想討論的問題很簡單,
: 博愛座,一個現階段仍無法律效力的道德共識,
: 不屬於老弱婦孺-直觀上的判定-的族群,
: 就沒有道德上的權利去使用這個位子,
博愛座並不是非老弱婦孺就不可以使用的座位。而是優先
禮讓給老弱婦孺的座位。也就是說,如果全車都坐滿了乘客,
有老人或小孩子上車的時候,應該先將位子讓給他們坐。
而且老弱婦孺也不是什麼不客觀的判定,你說的心臟病年
輕人如果真的虛弱到必須坐著,我想也不會有人對他施以關注
的眼光。我自己就有過身體不舒服,人家讓位給我坐的經驗。
你總不會想和我辯說很多老人很健壯,不見得需要坐吧!
更不用說很多時候,老人家根本就不想要你讓座,我在捷
運和電車都有過讓座結果老人家說不用了的經驗。博愛座如果
真的造成了歧視,也是造成了青壯者對老弱婦孺的歧視;而不
會是青壯者被歧視。真要檢討,應該檢討該怎麼樣用更細膩的
操作去避免這些接受讓座的人接受側目。
: 這樣的共識,到底對於增進社會的公義有無幫助?
: 真正的事實是,
: 仍然會發生如我首篇文章所舉的那個心臟病年輕人的例子,
: 讓我們不禁要反省,博愛座所設立的真正用意為何。
: 我個人認為是:「把位子讓給比自己狀況更需要坐的人。」
: 以上這個這句話,
: 比起老弱婦孺這四個既清楚明暸、也主觀獨斷的判斷標準,
: 更能幫助其他隱而未現的弱勢族群。
: 當然,要怎麼實現這個主張,
: 我認為只用法律是不夠的,
: 要怎麼判定「誰才是比自己狀況更需要坐的人?」
: 這種在相對中不斷變換的標準要怎麼客觀地判定?
: 我認為,這只能靠每個人的良知去判斷。
: 說得更清楚一點,
: 我們要怎樣才能避免像「心臟病年輕人」之類的事件不再發生?
: 首要之務就是人人都得先體認「禮讓是成熟,不讓是自由」的共識,
: 因為只有當一個人的理智成熟,才能清楚判斷,
: 誰才是比自己狀況更需要坐的人;
: 而在法律仍無規定要讓座的現狀下,
: 每個人是否讓座仍是其個人選擇的自由,
: 任何人無法、也無權以任何理由去強迫他人讓座。
: 也許就如opoj板友所說的,
: 只要有心,哪個位子都可以是博愛座。
: 每個人都能把位子讓給比自己更需要的人,
: 我想像心臟病年輕人這種例子也許會愈來愈少吧。
問題是在整個風氣還沒進步到這個地步之前,法律或者是
命令往往是一個最適當的方式。舉最簡單的例子,遵守交通號
誌這樣一個簡單的交通法規,在類似台灣這樣的國家就是沒辦
法讓人民自動自發遵守。如果今天整個環境像德國那樣,行車
用路人會自動自發的遵守交通號誌,那就算沒有闖紅燈罰款新
台幣1800元這條法規,也不會怎樣。
但是現實層面上就是做不到。應然是應然,實然是實然,
把應然和實然混在一起,就像說台灣已經是個國家一樣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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