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博愛座-台灣的特殊文化之探討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時間18年前 (2007/09/23 14:31),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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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cboy (傑西伯)》之銘言: : 這個「優先」的規定應該沒有法源吧? : 既沒有的話,那這只能算是一種規勸, : 實際上就算不屬於老弱婦孺的族群, : 不讓位也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 只不過有很大的可能會被噓, : 那不就幾乎等於「只能」給老弱婦孺坐? : 那不就幾乎等於老弱婦孺才有權力坐? : 而這權力是來自於輿論。   首先是權利,而非權力。right和power是不同的。 再來就是,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常坐公車,我個人的經驗博 愛座的糾紛是少之又少,我甚至可以說在我坐公車的經驗中, 還從來沒見過因為讓位而發生糾紛的。台灣人的人性並沒有你 想像中的那麼糟,不過一個公車坐位而已,公車上站的人總是 比坐的要來得多,大家並不是那麼計較那個座位。 而個案之所以為個案,就是因為他不具有普遍性。我為什 麼要強調你舉的例子是個案,是因為你的論點建構在「社會觀 感認為『老弱婦孺』指的就是你說的那種人」,但是真的是這 樣嗎?我們的國民真的是偏頗吝嗇到這樣嗎?我並不這麼認為, 這也是為什麼我問你,是一個人這樣說,還是有許多人這樣說? 因為如果只有一個人如此,僅能代表這是他個人的問題(當然 你或許會說其他人可能也是這樣覺得,只是不敢發聲;但是既 是如此,在這個話題上也就不具效力。我們討論的是輿論而非 價值觀),並不能用這個來延伸說社會觀點是如此。   這樣的討論看起來是很詭辯很無趣,但是在這個討論串卻 是相當重要的,你的看法就我的理解就是應該修改老弱婦孺這 四個字,因為它造成相當程度的誤解。當然,把它改得更詳細、 更囉嗦倒也不是什麼問題(其實博愛座上也沒有什麼使用說明 之類的東西),只是更改有沒有存在什麼意義罷了。假設我們 的社會還是這樣斤斤計較規則上面的漏洞,那不過是代表我們 離法治國家的距離還是相當遙遠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155.162 ※ 編輯: gamer 來自: 122.123.155.162 (09/23 14:34)

09/23 14:34, , 1F
題外話,到底什麼是歧視,我想你可能要說清楚一點。
09/23 14:34, 1F

09/23 14:35, , 2F
應該沒有人會用「歧視」這樣的字眼形容你舉的案例。
09/23 14:3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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