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往生者卡債

看板creditcard (信用卡)作者 (兩光的好人宅女)時間14年前 (2012/05/04 15:48), 編輯推噓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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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謝謝各位的建議 今天有跟銀行的人做協商了... 正確金額是11萬= =那個法院的單子上面寫的是本金.... 銀行協商的部分只有一次付清才有優惠變八萬= = 請問一下喔!!我可以"客訴"她嗎??因為他的態度實在是有夠差的... 讓我覺得不是協商是強迫我= = 有錢我都不想還了......那我找你協商幹嗎? 法院的部分,今天去換另一個女生回答我 他說...以民國88年的法則舊法為主,而我就不能適用現在已編修過的法律了 但是我如果清掉了,我還能去辦拋棄繼承的動作嗎?? 國稅局那裏查是沒有任何財產= = 公司的部份我即將會離職... 法扶那裏要等到下星期一才能預約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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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都法院,你下次打去搞不好又有不同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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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法院都跟他說要還阿~哪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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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諮詢只是給建議,之前我也跑過幾次,說法不一,講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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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他又不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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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民法繼承編施行法1-3條也有講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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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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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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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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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由其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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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於修正施行後,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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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PO處境,他或許有一些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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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認定可以有機會改為限定繼承~何必多此一舉再去問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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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找律師去協助處理就好了阿~就算下一位跟你說可以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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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現在也沒有限定繼承這東西了,我當初去辦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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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是要找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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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都修法變成概括有限定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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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就是~不想還就是找律師~因為法院已經判執行命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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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不過利弊已經有人討論過了,為了這小錢請律師乾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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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一還,但是怕還了這一筆又跳出更大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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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八萬多我覺得可以請拉~找法扶那些收費應該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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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就如你說的~誰知道有沒有其他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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