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這樣算是澳客嘛>"<?
※ 引述《personne (殺人放火金腰帶)》之銘言:
: 我以前高中下課的時候也會跟同學去麥當勞亂晃
: 因為那家麥很多人
: 到尖峰時刻常常很難有位子
: 我跟我同學是點個餐在那邊吃邊聊天
: 有一次居然來個廣播
: 大意是現在是尖峰時刻,希望沒有在用餐的人可以把位子讓開
這個很正常啊,店家僅是廣播柔性勸導而已,並沒有真
的針對哪一桌客人趕吧?
: 還有一次是要做報告,
: 帶notebook去用,快沒電正要找插頭,小姐就說這邊不能用電腦
: 唉唉唉
: 真奇怪
基本上,不能用電腦和不提供電源是兩回事,帶自己的
notebook使用多數店家都不會禁止的,可是要店家提供電源
服務那就另當別論了﹔這邊我不知道是服務小姐看到你用
notebook就說不能用呢,還是你去問服務小姐找插頭的時候
她說不能用,假使是前者,可能要問問在速食店打工的板友
到底速食店的規定是如何,如果是後者......店家不提供這
服務很正常,電也是要費用的啊,即使不多,積少也會成多
。
商店中可能有很多資源,但是有這項資源並不等於必須
提供這項資源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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