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百貨公司都把客人給養壞了

看板customers (顧客行為討論)作者 (tekeshi)時間19年前 (2006/07/30 12:20), 編輯推噓2(10829)
留言47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15 (看更多)
※ 引述《keroppi1127 (12345678)》之銘言: : 我在某日系百貨公司工作一陣子了 : 看了許多莫名的客人 當然也有莫名的專櫃小姐啦! : 基於日系百貨{服務客人}的立場,當然要把客人伺候的服服貼貼 : 所以只要客人提出要求 幾乎沒有說不的空間 : 久而久之 把客人都養刁了 胃口也養大了 (以上恕刪很多!) 說說身為消費者目前也任職服務業的看法吧! 請問? 可退貨的機制是誰制定的? 大多數應該是百貨公司吧! 那既然百公司作出相關的commitment 為何不能遵守? 還消費者提出相關退貨需求卻要被一律打成澳客? 這些都是百貨公司定出來的服務規範 你家廠商不喜歡 不同意 可以不要進櫃 身為廠商員工所能做的就只有遵守! 有人提出依堆繁複的程序 說真的: 干我屁事呀! 消費者平日上班的辛苦 承受的壓力不會比較少 為何我還要去 "體會" 貴公司的辛苦? 那我平常加班到12點很辛苦 為何身為百貨公司的專櫃不能體會? 我的論點是: 規則訂出 大家就遵守 不要抱怨那麼多! 大不了貴公司不要進櫃 或是個人不爽就離開呀! 找份外面的非服務業的工作. By the way, 基本上是沒有7天鑑定期這條規則... 這條規則在消保法中只存在郵購購物 也就是像跟kimo, pchome, 網拍等...才算數 一般實體僅限於該公司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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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百貨公司 是沒有定這種成文規定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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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4:03, , 2F
有的有 相信我! 我有蠻多百貨公司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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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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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5:38, , 4F
你加班到12點關我屁事...我颱風天出來上班你有感激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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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6:10, , 5F
因為這裡是customers 大家也只能在網路上唸一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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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6:11, , 6F
難道有誰當著客人的面指著他鼻子大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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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給我的感覺很像是:要嘛你就認命做 不想做就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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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標準的澳客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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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7:21, , 9F
成文的意思是什麼? 就是白紙黑字寫出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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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公告就不算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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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百貨公司的公文, 未經公告也只算內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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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說的是事實,怎麼還被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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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甚至百貨公司規定的不是7天,依各家規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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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公司大部分都是規定有壞掉or破損才可以換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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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比較討厭的是,明明就不符合規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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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要退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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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那種買東西買了很久才跑回來退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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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那個牽扯到太多過去的結帳阿,會計等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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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個人的不喜歡,或是穿了一年壞掉拿來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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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難免讓大家比較不舒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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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如果今天是我們百貨公司的商品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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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辛苦也是我們要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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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一些百貨公司的專櫃人員真的很自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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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討厭高雄漢X百貨6樓的POXXXR 屌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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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門做生意 顧客不能看看拿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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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說得沒錯啊。有很多櫃買的時候都說吊牌沒剪,有問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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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禮拜內可以換貨,那就代表消費者可以拿去換,可是每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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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說那是郵購訪問才適用,真的很無言。既然規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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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換,就算程序麻煩,那也是櫃員份內的事,而不應該把退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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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批評為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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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每個牌子退換貨規定不同..的確有的吊牌沒剪可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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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也是有牌子有其他規定....7日內一定要退只有郵購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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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的自我主義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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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0:48, , 34F
這篇中肯!太多人是用大小姐心態出來做服務業的,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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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2:14, , 35F
大多數的百貨都沒有規定退貨事項,但是都為了怕得罪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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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會給退貨。樓上的,其實想想,有更多的大小姐出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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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客的,有空出來站站門市就知道了=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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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2:18, , 38F
老話一句,爛的態度會換來爛的服務!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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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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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尺寸不和」就能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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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5:58, , 41F
薪水是領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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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04, , 42F
廚房會咬人= =a yangpowei沒被咬過哦!你什麼店的我去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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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丟一句怕就不要做,看你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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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跟你說,你做的再好,我一定能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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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還是別作服務業比較好...動不動就要玩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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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客人被我玩還會跟我說謝謝咧=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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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2:24, , 47F
我是玩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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