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她算是澳客嘛??

看板customers (顧客行為討論)作者 (噗滋普茲大老闆)時間19年前 (2007/03/11 22: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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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本來就應該給店家一些懲罰 如果換一杯就好,誰敢保證這一杯又 不會有蓋子?(或者有人吐口水XD) 所以贊成給店家懲罰是應該的,只是金額問題 而美國的法官之類的,好像就蠻重視這類的 就像蒟蒻噎死人可能就得賠個幾百億 或者顧客在店裡滑倒$%^&* 當然這要看店家大小之類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41.199
文章代碼(AID): #15z0xV7a (custo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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