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凶宅的認定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骷髏怪)時間14年前 (2012/06/05 10:0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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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來那戶 跟陳屍地點那戶 如果是公設就大家都不是 不過還是要告知比較好 如過A跑去B家裡跳樓,那只有B家裡是兇宅 A的家裡不是兇宅 掛在電梯屬公設大家都不是兇宅 不過還是要告知比較好 公設意外是沒有明文說為應告知支事項 但是如果知道還是要主動告知,以免爭議 我知道有出過事情我就都會說 ※ 引述《noabstersion (^^||)》之銘言: : 看到很多漂亮的集合式大樓,樓高20幾30層,好幾棟連在一起 : 或是圍成一個品字型,好幾百戶的社區 : 如果某棟有人跳樓掛在中庭, 請問是圍成品字3棟都算凶宅嗎? : 還是只有發生跳樓那棟才算? : 又, 假設有人在30層樓中的第5層上吊,是整棟都凶宅嗎? : 還是只有第5樓才是凶宅? : 還有,如果有人掛在電梯的呢? 會不會整棟都算凶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1.124

06/05 13:49, , 1F
有良心的仲介都會講,我遇過那種跟他講,他還裝傻的仲介。
06/05 13:4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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