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內政部完成都更修法 通過多項「文林苑」已回收
其實目前的都更案都是100%同意的(除了文林苑)
在這前提撇除建商一些惡劣手段不說
至少都是大家都有簽字同意自己搬走.....
手法很多
先拆 讓你房子漏水 結構不穩
故意損鄰
黑道來騷擾
拐去賭博
多半都還是跟你玩耐心玩到你投降,簽字同意.....
或是等到你缺錢或想賣......
在更早之前,整合土地
騙你說要徵收
黑道拿槍逼你賤賣
押你去賭博
狠一點得透過關係直接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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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利益大
不然怎會一堆
益員 利委 糕官
自己或家族都是搞相關的
建設公司 營造廠 砂石場 建材商 重機具 土方 土開公司
有個頭先跟官方便做事....
個顏色都有.....不單單針對誰
※ 引述《pluseeman (阿羅羅)》之銘言:
: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內政部完成都更修法 通過多項「文林苑」條款
: 2012年06月14日16:25
: 內政部今宣布已經完成都更條例修法,明天將送行政院,最快立院下會期就可審議,除了
: 全面拉高都更同意門檻,另增修多項「文林苑」條款。但李鴻源說,法律不逤及既往,不
: 可能用新條文處理文林苑的案子,現有都更也是有合約的法律保證。
: 翻修內容包括,全面拉高都更同意門檻,都更事業概要同意比例提高到3/10或5/10;都更
: 計畫同意比率提高到2/3到9/10。另外刪除「對於少數不同意合建協議的地主,都更實施
: 者可申請主管機關徵收」條文。
: 此外,由於文林苑在建物還沒拆遷完成前就辦理預售,新法也規定須全部拆完後才可預售
: ,違者將處銷售金額的30%罰鍰。文林苑事件中有關於資訊公開及資料送達遭批評不完備
: ,新法也要求一律以雙掛號或專人送達,若涉及拆遷、補償金變換等,將以准用民事訴訟
: 法以公示送達或公告。
: 對於計畫核定後逾期未能自行拆遷土地建物,若都更由民間主導者,新法規定由雙方先協
: 調,不行再由主管機關介入,最後不得以才送交司法機關裁判,才能有主管機關代為拆遷
: 。另外對於不願參與的補償,舊法以依都更前的價值計算,以現金補償;修法後則一律改
: 為依更新後的價值補償。
: 2.新聞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20614/127441
: 3.備註:我比較好奇文林苑要怎麼收場?前一陣子建商說要變更設計,同意戶不肯。
: 而郝龍斌決定裝死到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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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8:3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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