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2年內換屋 奢侈稅問題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wulala)時間13年前 (2013/01/20 14:07),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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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去年底買了一間自用住宅(無貸款),戶籍已遷 買的時候與舊屋(持有超過20年)是登記同一個人的名子 ,等於現在同個人名下有兩棟房子, 搬到新屋一陣子環境真的不太適應(就是當初看房不太謹慎,這就先別...) 舊屋之前就已經有買方洽詢,新屋之後也打算出售 新屋持有若未滿2年想再次換屋 在舊屋賣出去/賣不出去的條件下 有什麼辦法可以規避掉奢侈稅嗎? 這條 "當舊屋持有不到兩年要搬遷他地,在買入新屋後的一年內賣掉舊屋,不課奢侈稅 ,但須符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屋的條件。" 若是將原持有(第一間)的房子賣掉,名下只剩一屋,在購置新屋 將原持有未滿2年(第 二間)的房子賣掉 是否符合條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60.230

01/20 17:56, , 1F
符合阿....但要確定舊屋權狀已過戶....
01/20 17:56, 1F

04/23 01:22, , 2F
已收錄
04/23 01:22, 2F
文章代碼(AID): #1G-uclV5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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