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2年內換屋 奢侈稅問題已回收
以下幾種狀況
A.
1.舊的那戶持有超過2年
2.新的那戶持未滿2年
出售1.沒奢侈稅問題
出售2.有奢侈稅問題
B.
1.舊的那戶持有未滿2年
2.新的那戶持有未滿2年
出售1.在符合自用住宅條件下沒有奢侈稅
出售2.有奢侈稅問題
C.
1.舊的那戶持有未滿2年(有出租或營業)
2.新的那戶持有未滿2年
出售1.2.都有奢侈稅問題
D.
1.舊的那戶持有超過2年
2.新的那戶持有超過2年
出售1.2.都沒有奢侈稅問題
E.
名下還有其他不動產(包含繼承或贈與取得持分,即便只有百萬分之1坪)
不管你先後順序
只要出售持有未滿2年,不動產都要依規定繳奢侈稅
F.
純土地
不管先後順序,只要持有未滿2年就有奢侈稅問題
所有要角奢侈稅的部分都有避稅方式
維護居住者公平正義,與盡誠實納稅義務之良好國民下,不能講也不會教
就乖乖繳稅吧!
※ 引述《metro123 (wulala)》之銘言:
: 家裡去年底買了一間自用住宅(無貸款),戶籍已遷
: 買的時候與舊屋(持有超過20年)是登記同一個人的名子
: ,等於現在同個人名下有兩棟房子,
: 搬到新屋一陣子環境真的不太適應(就是當初看房不太謹慎,這就先別...)
: 舊屋之前就已經有買方洽詢,新屋之後也打算出售
: 新屋持有若未滿2年想再次換屋 在舊屋賣出去/賣不出去的條件下
: 有什麼辦法可以規避掉奢侈稅嗎?
: 這條 "當舊屋持有不到兩年要搬遷他地,在買入新屋後的一年內賣掉舊屋,不課奢侈稅
: ,但須符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屋的條件。"
: 若是將原持有(第一間)的房子賣掉,名下只剩一屋,在購置新屋 將原持有未滿2年(第
: 二間)的房子賣掉 是否符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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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43.197
※ 編輯: a386036 來自: 123.192.243.197 (01/20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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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戶賣掉,且完成過戶交屋
那只要符合自用條件
且本人 配偶 未成年子女,名下都沒有其他房子或土地,那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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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賣掉任何一間未滿兩年的都要
跟持有20年無關
只要持有不到2年,簽約當下,名下有兩戶
賣掉後面取得的,就要奢侈稅
※ 編輯: a386036 來自: 123.192.243.197 (01/20 15:05)
※ 編輯: a386036 來自: 123.192.243.197 (01/2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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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把戶籍遷進去,中間沒有出租或營利或營業
還有要注意歐!
繼承、贈與、或其他方式取得,持分不動產也算歐
那怕是百萬分之一坪,千萬分之一坪,比鼻屎還要小的不動產
也不可以歐~~~~
※ 編輯: a386036 來自: 123.192.243.197 (01/2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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