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內壢中古屋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Edward)時間13年前 (2012/09/13 15: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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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pm50 (apm50)》之銘言: : 小弟為首購族,由於買不起桃園中壢的高房價,故選擇內壢的中古屋,目前也有看 : 上一間打算要下斡旋(10年屋/2房無車),出價13萬後,A仲介說可以談但是可能不會成 : B仲介說他願意把服務費cover到房價上,也就是總價再多2%下去談,成交機會大 : 我想問的是~ : 1.實務上真有如B仲介所言不收服務費而只要業績這種情形嗎? : 2.B仲介說不能讓別人知道,但不收服務費的明文還是會寫在合約上,又怎能不讓別人知 : 悉呢? 所有的仲介談判的目的只有一個: 要成交 仲介說的話也會一定會變來變去 他說不要告訴別人 服務費cover到房價 其實背後的意思是 "我要成交所以給一些優惠" "別讓別的業務知道因為他們會搶我的單" 但這是正常的 每個人都要求生之道嗎 所以 做為買家,重視自己付款的金額就好了 至於合約寫不寫就無所謂了(簽約後生米煮成熟飯,生為仲介一定有另一套說辭,就當玩玩 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20.244
文章代碼(AID): #1GKOyZOJ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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