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應買公告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時間13年前 (2013/01/13 02:20),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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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係特種拍賣程序之一,即得於拍賣公告期限內,依應買公告之定價。 (以前次拍賣之最低價額為底價)向法院聲請承買之意。    2.期間:應買公告的期間,自公告日起三個月內依原定拍賣條件應買 債權人亦得承受。 3.程序:(1)有人應買或承受→法院詢債權人、債務人准許後→繳交價金→移轉登 記→分配價金→塗銷登 記點交。 第一、二、三次拍賣及特別拍賣,可稱為「定時間,比價錢」 以標單看誰的出價最高才算得標;而公告應買則稱「定價錢,比時間」 以第三次的底價,看誰的公告應買狀先進法院就算得標。 法院收到公告應買狀,程序上還要詢問債人及債務人意見 但實際上只要第一位送狀,買到都没有問題。 第三次拍賣無人應買,同樣價錢再公告三個月會來應買機會不大 想買的人都期望能下一次特別拍賣再進 以上資料網路搜索到的 ------------------------- 請問 向執行拍賣法院聲明承買 之後 還要等三個月後,有多人聲明承買 在進行比價嗎? ---------------------------- 1:先打電話詢問該股的書記官此案號有無人應買了、或債權人承受。 2:若無則準備保證金遞狀應買、開銀行台支本票、影印身分證、印章 、到法院的服務台買投標書、填寫要買的標的物、地號跟建號。 3:送到收發室、等候法官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應買即可、等通知若債務人 或債權人無異議、則繳交尾款、正式買到、等於拍賣時是拍定人一樣。 ---------------------------- 所以我可以先打電話去問看看有沒有人遞狀嗎?

01/13 02:41, , 1F
先遞先贏~~只是要等3個月才會開獎
01/13 02:41, 1F
※ 編輯: konan520 來自: 219.69.86.166 (01/13 02:55)

01/13 08:49, , 2F
有人送了也不公告,只能去現場問承辦人,不過,各法院作
01/13 08:49, 2F

01/13 08:49, , 3F
法不一樣。而且,也會改變;小地方會改,大地方不改
01/13 08:49, 3F

01/13 11:42, , 4F
先送就贏了~之前有一次送件已經有人送了 直接落選
01/13 11:42, 4F

01/13 12:24, , 5F
應買公告的房子 好買嗎? 看喜歡的房子已經公告兩個月了
01/13 12:24, 5F

01/13 12:41, , 6F
應買就是第三標流標的,約七成是太貴或另有原因
01/13 12:41, 6F

01/13 12:54, , 7F
我第一間屋子是買應買,三拍流標的..法拍房仲建議可用三拍底
01/13 12:54, 7F

01/13 12:55, , 8F
價應買買走,特拍反而會搶不到.就債權債務人ok就可以了.
01/13 12:55, 8F
文章代碼(AID): #1GyQbQVV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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