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土地信託與法拍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hifree)時間13年前 (2013/02/05 00:2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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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讓與擔保 不是信託,沒有信託法的適用 名義上所有權登記為B就是B的 除非C能證明A有詐害債權或AB有通謀虛為的行為 而撤銷AB間的所有權移轉登記 否則C是不得以對A的債權來對B所有的土地和房子聲請強制執行的 ====================================================== 法務部 函 受文者:如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發文字號:法律字第0910030114號 附件: 主旨:關於委託人得否以已辦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予銀行之財產權,再交付予該銀行信託疑義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至五。請 查照參考。 說明: .......... 三、次按實務上所稱「讓與擔保」,係指債務人為擔保其債務,將擔保物所有權移 轉與債權人,而使債權人在不超過擔保之目的範圍內,取得擔保物所有權者而言( 參照最高法院七十年台上字第一○四號判例)。準此,「讓與擔保」乃財產所有人 (債務人)為提供財產受讓人(債權人)債權之擔保而設,與「信託」係財產所有人 (委託人)為自己或自己指定之人(受益人)之利益或特定目的而設,二者在本質上 即有不同。且讓與擔保之受讓人僅限於保全債權時得行使其權利,與信託受託人負有 積極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義務之情形,迥然不同,故讓與擔保尚無適用信託法之餘地 。來函所詢本件債權人與受託人為同一人,是否類似讓與擔保乙節,係屬事實認定 問題,請 貴部參照上開說明依職權審認之。 ※ 引述《september02 (九月二號)》之銘言: : 請問一下有人對信託這塊熟嗎? : 如果A有一筆土地和房子,因為向B借錢,而被B設定了信託 : 但是A也有向C借錢,但是C只有A的支票 : C可以申請法拍這筆土地和房子嗎?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11.225 ※ 編輯: hifree 來自: 123.194.111.225 (02/05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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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3z_0a5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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