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契約無效後~仲介費可否拿回?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不是帥哥,是笨蛋)時間13年前 (2013/04/07 10:16),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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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pm50 (apm50)》之銘言: : 如果前屋主刻意隱瞞漏水事實~而引用民法§92撤銷意思表示(受詐欺而為之),如果到最 : 後真的可以讓契約不成立,那仲介費可否拿回?我認為我沒過失~因為交屋時前屋主還幫我 : 粉刷,帶看時也都沒漏水痕跡,產權狀況說明書也標示"無漏水" 引用民法應該是無法解約的,頂多要求賠償損失而以 如果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前屋主刻意隱瞞漏水, 建議以刑法詐欺提告前屋主,向他施壓要求解約(刑法會判刑的,民法頂多賠錢), 如果解約成功應該可以向仲介提民事賠償訴訟, 要求返還仲介費,畢竟仲介收的是房屋交易仲介費, 交易都無效了,是要收個啥費用? 如果仲介認為他有損失,請他向"賣方"求償, 畢竟是因為賣方欺騙隱瞞造成他的損失。 PS:我不是法律專家,只是因為現在在打漏水官司, 這些可能性之前都跟律師討論過,是之前律師給的意見 PS2:收錢不辦事的仲介真的很多,我透過唉肯夠買房子(詳情請查我的前文), 之前第一次協調說要修的時候,住商一直說我找的漏水估價怎麼那麼貴, 怎麼材料工資這麼貴有的沒的,我那時候只有想"我又不是開工程行的, 你跟我說貴殺價錢有甚麼用"。第二次我就說"如果不願意修,那就解約吧!" 仲介提出了一個解約方案"如果要解約的話,希望以astrotail的名義 擔任賣方,然後賣的價錢如果高於astrotails買入的價錢,多的錢給前屋主" 唉肯夠好仲介,不委託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1.97.125 ※ 編輯: astrotails 來自: 123.241.97.125 (04/0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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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民事跟刑事兩種都告,刑事不一定告的成,需具備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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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如果只單打刑事,敗訴後很難提民事賠償,但如果兩者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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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狀況不對,可在民事要求賠償,而民事合解後,刑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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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失效,為了保障自己,民事一定要一次弄好在做合解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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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漏水官司,很難說交易不成,除非賣主不願意賣你,因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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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買主不願意購買或合解修繕,可是要賠違約款,那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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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的,漏水除非很嚴重到危害建築體,才有機會解約,別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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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怎麼訂不是律師決定,而是法官,去查一下這類判決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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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5:37, , 9F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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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ODSLjZ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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