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買不到兩年房子若有別人戶籍 奢侈稅?已回收
不好意思
想請問若我本人是單身 名下只有一棟房子(戶籍也在此棟房子)
然後在一年內賣掉房子 將戶籍牽回媽媽名下的房子
請問這樣也需要課奢侈稅嗎?
因為現在買的這間買太快了 格局很糟糕 所以想賣掉
只是不知道這樣是否會被課稅?
謝謝!
※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本人(20歲以上)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20歲以下),名下只能有一戶房子
: 兩戶者另有換屋條款....等等討論
: 符合以上
: 持有期間
: 無出租、營業、營利,且為自用
: 也就是符合自用條件下的戶籍要遷進去
: 要符合以上才是免奢侈稅
: 兩戶的話
: A今年1月買的
: B今年3月買的
: 那戶籍要先在A,B需要在完成過戶的3個月內將戶籍遷入
: 這時候賣A是免奢侈稅,賣B要奢侈稅
: ----
: 至於其他人戶籍
: 親戚跟你放同一本戶口名簿內這OK
: 如果是三等親內的戶籍,這要看當初你戶籍是怎樣辦
: 要跟戶政說是親等同住,然後一樣要再次去確認自用地價稅有沒有變動
: 在這前提下不會有問題
: 三親等外....
: 這時候要看戶籍是哪時候的
: 如果是過戶之前就有未遷出
: 這時候你可以拿所有權狀去戶政,辦理戶籍騰空
: 主張這些人未住在這你是新的所有權人
: 公告3個月吧!我忘記多久了
: 如果是過戶登記後遷入
: 那就恭喜你買了就要繳稅
: 除非你有辦法解釋,對方家境清寒你無償提供給他住,對方也要願意出來作證
: 可是若非事實,國稅局會跟你說刑責與罰則,沒人敢幫忙逃漏稅
: 不過還是有辦法閃
: 只是不能教你
: ----
: 同業有發生過案例
: 投機客買一戶房子他是買住辦大樓
: 之前有設立公司行號
: 買了之後投機客,當然是馬上轉賣
: 也很順利的....
: 3個月內賣掉
: 賺了一筆錢....
: 這時候噩夢來了.....
: 之前公司沒遷出,被認定有出租、營業、營利
: 要他付奢侈稅
: 後來去解釋一樣被打回
: 後來有沒有打行政訴訟就沒繼續問了
: ※ 引述《omygod (成家,立業)》之銘言:
: : 昨天順利把買了半年但不適合的房子賣掉
: : 簽約的時候代書問
: : 有沒有營業登記 或有別人戶籍在房子裡面
: : 若有會被課到奢侈稅 @@
: :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 : 還說如果有兩年內就不能賣房子了!!
: : 有人可以幫忙解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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