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何省下土地增值稅??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骷髏怪)時間11年前 (2014/09/23 12:15), 11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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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沒有時價登錄年代用贈與沒問題 現在有實價登錄 遺贈取得就要像帥大所說 房子(土地+建物)公告現值220萬 可是房子市價1220萬 用贈與的220萬免稅沒錯 可是你拿到房子以後要賣 就是1220-220=1000萬 1000萬變成所得 至於省增值稅 稅沒辦法省拉 頂多就把你媽媽的一生一次自用用掉 不過先決條件 1年內不能有出租營利,戶籍要在裡面 符合自用 不過這要注意歐不是用買賣過戶就可 要有匯款紀錄 不然一樣會被認定假買賣真贈與 買賣的權利價呢??? 你用220萬那一樣會有實價課所得稅問題 你當然可以用1220甚至1400 可是你要有匯款紀錄 也就是說你要也1220萬給你媽 沒錢可以用貸款 只是現在賣還有房地分離可以少繳一些 過不久房地合一你就逃不掉了 貸款就花手續費跟利息 如果你付完馬上拿回來 嘿嘿~~~ 贈與1220萬贈與稅就變100萬了 國稅局沒那麼笨可以讓你通通躲掉 早繳晚繳而已 怕繳稅捐給國家 送給我也可以我很熱意收很熱意繳稅 ※ 引述《landagent (帥過頭)》之銘言: : 台灣去年交易36萬間房子,贈與五萬間,遺產五萬間 : 若房地合一實價課稅,這些遺贈房子的人會哭死 : 例子:房子市價1000萬元,用贈與的辦法,是約市價的三成計算 : 他日要賣房子時,你得用300萬元進價計算,此時是1000-300=700 : 你賺了700萬元扣掉土增稅及一些費用後,繳納實價課稅 : 這時候,你就繳的很多了,比正常買賣的還要多。 : 若此屋正常買賣,買進1000,賣出1000,沒有賺錢,實價課稅是0 : 奉勸各位鄉民,要用贈與房子時,請先問代書 : 帥過頭 : ※ 引述《david231231 (挬I貴險中求)》之銘言: : : 母親已離婚欲將名下房屋過戶給我一半.. : : 變成兩人共同名下 : : 由於屋齡已近30年 : : 土地增值稅高的嚇死人... : : 請問各位房地產前輩 : : 有沒有什麼方法 : : 可以結省土地增值稅? : :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1.17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411445704.A.76A.html ※ 編輯: a386036 (123.192.21.176), 09/23/2014 12:17:45
文章代碼(AID): #1K8FF8Tg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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