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期款非由屋主帳號匯款已刪文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時間4月前 (2024/07/09 15:27), 編輯推噓0(114)
留言6則, 2人參與, 4月前最新討論串1/1
請問各位朋友大大,現屋主A購買一房屋,頭期款皆由友人B帳號匯款(超過贈與免稅範圍) ,請問這樣日後會有什麼問題,現在還能做什麼來補救QQ 目前有想到以下問題 1.日後被課贈與稅,且有可能會用房屋公告現值來課而不是頭期款 2.之後若要賣房,此筆頭期款可能會從購屋成本扣除 3.由於頭期款都不是從屋主A名下帳戶匯過去,日後是否有可能被視為B贈與整棟房屋給A, 房地合一稅中房屋取得成本也會用公告現值來算 再拜託各位如有相關經驗或答案可以幫忙解惑了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4.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20510058.A.23B.html

07/09 15:33, 4月前 , 1F
分類 請看板規
07/09 15:33, 1F

07/09 15:39, 4月前 , 2F
匯一筆回去 然後借貸資料寫下來
07/09 15:39, 2F

07/09 15:40, 4月前 , 3F
同樣金額 可以用約定 網銀 然後寫備註
07/09 15:40, 3F

07/09 15:40, 4月前 , 4F
超過上限就臨櫃
07/09 15:40, 4F

07/09 15:41, 4月前 , 5F
同年有還錢的話 國稅局會為了利息可能來搞人嗎?
07/09 15:41, 5F

07/09 15:42, 4月前 , 6F
跨年的話就 記得 借貸利息所得申報
07/09 15:42, 6F
文章代碼(AID): #1cZEPg8x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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