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賣房廣告近捷運‧可停車沒證明就開罰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不上道)時間1天前 (2025/07/16 22:35), 編輯推噓33(3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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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https://niurl.cc/VdsAdl 內文:近日地政局針對網路不動產廣告展開專案稽查, 要求業者「廣告文案必須與事實相符」,若無法提供證明文件, 最高可依《公平交易法》開罰2500萬元。 此舉已引發仲介業者高度關注, 有業者透露,近期同業檢舉案件激增, 連「公寓1樓可停車」這種常見話術都需提出證明, 顯見政府稽查力度正在加大。 這些話術都要證明 地政局近期鎖定不動產廣告中易誤導消費者的用語, 要求業者必須備妥證明文件,包括: 1. 「可停車」:需提出土地使用分區或產權證明,確認1樓確可供停車使用。 2. 「增建面積」:若有增建,須檢附合法建照或使用執照,否則可能涉及違建。 3. 「經紀人資格」:若廣告標榜「千萬經紀人」, 需證明具合法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而非僅是營業員。 同業檢舉文化興起,市場風聲鶴唳 一名不願具名的房仲透露,近期北部地區同業互相檢舉的情況增加, 甚至有「釣魚式檢舉」,故意檢舉競爭對手的廣告用語。 例如:標榜「近捷運」可被要求證明步行時間。 「學區宅」需附上學區劃分證明。 「低公設」需提供建物謄本佐證。 「現在發廣告像在寫論文,每一句都要有出處。」該名仲介無奈表示。 不動產廣告若涉及不實,除違反《公平交易法》外, 還可能觸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最重可處停業處分。 心得:廣告文案應與權狀、建照等文件一致。 避免模糊用語:如「增值潛力大」等主觀描述,易被認定為誇大不實 要求提供證明文件: 對於廣告中提及的特殊條件或優勢 例如:增建、頂樓加蓋、學區、交通便利性等 可以要求仲介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或數據 房仲廣告都有規範不是想怎麼吹就怎麼吹 違規必地政檢舉~ ----- Sent from PttX on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44.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52676531.A.2EA.html

07/16 22:40, 1天前 , 1F
歡迎各路人馬用力檢舉不肖房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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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2:46, 1天前 , 2F
確實該管,前幾天才看到一間萬華的新古屋說自己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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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2:46, 1天前 , 3F
區宅,真的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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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2:49, 1天前 , 4F
做生意誠實本來就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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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2:54, 1天前 , 5F
早該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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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2:57, 1天前 , 6F
早就該規範這些仲介了,沒幾句話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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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2:57, 1天前 , 7F
之前在某鄉下看透天,跟我吹牛什麼附近的鐵路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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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2:57, 1天前 , 8F
會東移,我聽了笑笑懶得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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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2:57, 1天前 , 9F
現在我房子買了又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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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2:57, 1天前 , 10F
過好幾年了,鐵路還是在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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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3:07, 1天前 , 11F
現在還一堆釣魚釣不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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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3:21, 1天前 , 12F
這不是應該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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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3:22, 1天前 , 13F
先乘十 再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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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3:27, 1天前 , 14F
本來就要這樣,日本不動產契約書還敘述周遭環境及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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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3:27, 1天前 , 15F
事項,物件地址亦清楚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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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3:30, 1天前 , 16F
以前整天看駐板仲仲胡說 現在終於有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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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11, 1天前 , 17F
妖魔鬼怪太多 現在死一片 剛剛好管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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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13, 1天前 , 18F
泡麵都要附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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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15, 1天前 , 19F
本來就該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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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30, 1天前 , 20F
誠實是仲介的基本原則 但一堆人都做不到 只能靠政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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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31, 1天前 , 21F
光是「都更宅」就是唬爛中的唬爛 真的確定都更哪個白癡會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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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31, 1天前 , 22F
出來賣 肯定坐等都更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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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43, 1天前 , 23F
日本有作業可以抄,要罰就大家一起罰到怕,不然當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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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43, 1天前 , 24F
做事的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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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46, 1天前 , 25F
本來就應該這樣,一堆房仲亂寫廣告文釣魚才是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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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47, 1天前 , 26F
隨便一個路人都可以當房仲的年代,能要求房仲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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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47, 1天前 , 27F
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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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53, 1天前 , 28F
有時候真的不能怪社會對仲介負面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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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0:54, 1天前 , 29F
不能自律誠信搞到要政府這樣管也是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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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1:10, 1天前 , 30F
這個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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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1:24, 1天前 , 31F
超過捷運500公尺的別蹭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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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1:39, 1天前 , 32F
捷運宅亂象 一堆走十幾分的也在捷運宅 走5分極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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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1:40, 1天前 , 33F
乾脆規定google走路導航幾分以上不能標近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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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2:19, 1天前 ,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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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3:22, 1天前 , 35F
很讚的政策 推~ 也給檢舉人按一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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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4:25, 1天前 , 36F
仲仲看好了 是你們同業自己內鬥 不要再怪空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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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6:51, 1天前 , 37F
沒辦法 低素質房仲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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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7:53, 23小時前 , 38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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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7:55, 23小時前 , 39F
來成交 送性交 這樣會被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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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8:53, 22小時前 , 40F
走路30分鐘捷運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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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9:00, 22小時前 , 41F
那就多加兩個字不就好了 "可能" "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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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9:31, 21小時前 , 42F
每個公寓都寫美寓 確定有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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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0:31, 20小時前 , 43F
現在不都是寫門前方便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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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1:23, 20小時前 , 44F
早該管制了 現在才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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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1:24, 20小時前 , 45F
免找租客, 現成包租公 結果是不定期租約的8+9
07/17 11:24, 45F

07/17 11:25, 20小時前 , 46F
花園美寓, 頂樓被花草戶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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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1:37, 19小時前 , 47F
南屯建案主打竹科通勤 有夠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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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1:48, 19小時前 , 48F
本來就檢舉才會被罰,公務員沒有那麼多人力主動稽查
07/17 11:48, 48F

07/17 11:56, 19小時前 , 49F
早該這樣 這有什麼好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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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1:57, 19小時前 , 50F
誠實寫而已啊 除非賣的人原本意圖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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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2:06, 19小時前 , 51F
增加我們搜尋物件的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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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2:16, 19小時前 , 52F
太棒了,想看增值潛力大要怎麼提出證明
07/17 12:16, 52F

07/17 13:19, 18小時前 , 53F
重罰3萬 豪可怕
07/17 13:19, 53F

07/17 15:27, 16小時前 , 54F
本來就該這樣
07/17 15:27, 54F

07/17 16:47, 14小時前 , 55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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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2:14, 9小時前 , 56F
這不是應該的嗎?講的很委屈一樣...
07/17 22:14, 56F
文章代碼(AID): #1eTxYpBg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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