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隋棠遭爆惡鄰「欠11萬不繳」回應了 槓上豪宅管委會:合法抵銷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引述《lspss93009 (歐文)》之銘言:
: : 隋棠請的律師真的跟他說管理費可以不繳
: : 直接合法抵銷???
: : 這聽起來根本笑話
: : 管委會修繕不盡責,可以依法提出修繕訴訟
: : 但是不能以不繳管理費為抵銷
: : 這個法院判決都有解釋過了
: : https://i.imgur.com/Wn9HXOs.jpeg

: : 還這樣搞鬧上媒體
: : 不要到最後法院判決下來又在那邊司法不公
: 這民事糾紛, 又不會坐牢
: 你告上去, 就是一方要付管理費
: 另一方要負責維修或是給已付的維修費
: 隋棠真的有維修的話根本不怕你告
: 事實上你引用的那個判決
: 最終結果就是住戶要付89295元管理費
: 但管委會必須將天花板修繕到不漏水為止
你有注意看隋棠的內文嗎?
要釐清幾個事實點
1、管理費欠繳11萬多,該戶每月管理費約1萬2千多,共計欠繳9個月,管委會在114年7月
寄存證信函通知,所以大概113年11月就沒繳管理費了。
2、內文中提到隋棠自行修繕預計於114年6月施工,同時請管委會一同會勘,代表他根本
還沒自行修繕,也沒有修繕費用產生,就先不繳管理費,所以這根債權抵繳一點關係都沒
有。
https://i.imgur.com/vIklKz2.jpeg

3、最後是隋棠要求的賠償費用,並用管理費抵繳,範圍包含家具及裝潢費用,請問哪個
管委會會願意吞? 假設住戶說他沙發60萬、裝潢300萬,難道你管委會直接付掉嗎?
如果今天住戶僅求償修繕費用,那可能管委會可以按照報價單給付,你今天要求償家具跟
裝潢,絕對是上法院給法官判,不可能有管委會這樣隨便亂賠
https://i.imgur.com/LlgKCra.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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