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仲介拒收斡,之後找到屋主成交會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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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好:. 跟板友們說明我們碰到的情況,想拜託大家幫忙評斷. 我們在上月底透過某家仲介在新北市看了一個物件,看完很心動. 隔天我們想下斡1750,被仲介拒絕,說屋主要1850以上才願意談. 我又加到1780想拜託他去談,但是還是被拒絕了,理由是差太多. 剛好這時我們在591上面看到屋主和代理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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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好:. 真的很感謝大家回覆,剛剛除了來板上問,也問過一些法律人了. 總結一下目前的狀況,並且提供一些心得,希望大家也能找到心目中的好房. 以下落落長內文~. 1. 買方會不會有責任?. A:基本上買方應該沒有法律責任,除非有簽任何斡旋單、要約書. 但其實我們看屋沒有簽任何文件,事後仲介網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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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 1780 vs 1875 正常的仲介都會收斡去談. 不收的原因 1:仲介太懶 2:屋主/買方太硬. 事後驗證你的說法,屋主成本 1800 的確很難再議. 很可能之前有人出過價,屋主的確議不下來. 你也說 1800 上限加不上去. 所以看起來的確是仲介判斷精準. 勉強搓合又要被幹剿卡服務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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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貪便宜而已. 最好是沒有法律責任,講出來被人笑 ,下面推文支持的人 如果原po被吉 你要幫忙付錢?. 法院認定標準是有沒有服務事實. 唯一能贏的機會是舉證仲介惡意不收斡. 簡單講: 仲介只要舉證有服務事實. 買方要免責要證明1780是仲介不收,然後你低於1815萬成交. (1815 是1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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