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政府其實讓房子變成非投資商品即可,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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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 94 條 (準備房屋之建築及其租金之限制). I 城市地方,應由政府建築相當數量之準備房屋,供人民承租自住之用。. II 前項房屋之租金,不得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價額年息百分之八。. 上面是民國35年就有法律條文,就是社會住宅的雛型,但政府一直沒有真正落實。. 根據內政部數據,截至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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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頭就大錯特錯 事實上投資客在市場一直是少數. 尤其是稅制之後根本沒多少. 不過你會有這感覺也是正確 因為你搞不清楚買家意圖. 你把潛在換屋的人也當作投資客. 事實上很多買家 是目前有一間 他們想要買要換屋 或者換地點 所以買入第二間. 這種樣態很像是買來投資 講實際不是. 標準腦空SWAY看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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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說的太過保守了 根本是資本主義的幫兇. 所有房價會高漲的原因來自於有錢人更有錢. 而一般人雖然努力但是怎樣都賺不到錢. 所以可能可行的方式. 1. 所有的投資都不得貸款 除非生活無法繼續才能逮款. 2. 所有的房產股票債倦銀行存款房車都不得抵押借款. 3. 所有的投資獲得價差80%繳稅, 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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