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都更合建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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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其中一個方案是. 不參加分配拿現金補償. 我爸有兩戶共可以拿3千多萬. 建商預估都更7年後價值5千多萬. 雖然看似差距2千多萬. 但一個是入袋 一個是帳面. 就是說新房子要如預期價格售出後. 才有達到建商的估值. 而且扣掉新制稅金 我看是沒有5千萬. 如果拿現金補償 等同是賣屋所得. 以舊制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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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假設全案是用委建. 那就是所有地主共同負擔所有都更成本以及未來的總銷. 用總銷扣掉成本來計算每戶可以分回多少. 在權變裡就有所謂的共同負擔+地主分回. 只不過在委建裡共同負擔是地主,地主分回也是地主. 所以分母是一樣的就一起看. 所以在全部委建的案子裡任何的支出都是地主的支出. 你的租金補貼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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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在都更內一定跟地主們有資訊上的落差. 合建跟委建台北市的差異大概就是10%左右. 只要建商不要拿你們的土地去借錢. 合建並不一定真的比較差. 10%等於是一年2%的利潤這樣真的很多嗎?. 當然如果地主自有資金充足想要現金出資可以. 現在建商應該會很歡迎. 但是可能資金要在信託專戶的時候就一起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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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在新北有房子也遇到都更. 因為擁有的是一樓店面. 所以都更意願並不高. 但整棟房子因為有海砂屋的瑕疵. 在安全考量下 加上更新後總價提高很多. 即便更新後居住坪數變小. 不少住戶似乎仍躍躍欲試. 前陣子召開法定的公聽會. 號稱住戶同意比率超過80幾%. 但沒有公開投票 沒人知道實情. 而且開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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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這樣. 應該說小建商我不了解. 但中大型建商的作法在台北市. 都傾向先達到都更同意比例的門檻. 再來談建築設計的問題. 建築設計是一門學問而且地主相對資訊不足. 所以呢我建議. 你們原地主要做建築設計下去參與. 而不是由建商設計讓你們選擇而已. 地主們要先了解. 你們整棟大樓戶數/房型/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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