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都更合建協議
我的想法是這樣
應該說小建商我不了解
但中大型建商的作法在台北市
都傾向先達到都更同意比例的門檻
再來談建築設計的問題
建築設計是一門學問而且地主相對資訊不足
所以呢我建議
你們原地主要做建築設計下去參與
而不是由建商設計讓你們選擇而已
地主們要先了解
你們整棟大樓戶數/房型/跟面向
因為地型的關係
就是原本你們基地長什麼型狀大概未來最好的方向也是那樣
那就算為了建蔽率的關係
或設計上要多讓一些空地出來
只要是原來的型態
你們只要確保一件事就是
在邊間/雙採光或面公園等你們認為優先選屋的條件
不可以只有設計大坪數要把原地主掃出去
或是叫原地主都選單採的中間戶
假設你們原屋室內30坪
加公設現在的設計會跑到權狀43左右不含車位
那建商如果動不動放設計三採或雙採光(L型)在角間
那一間都超過50坪含公設
那你們就會撤回同意書
假設你們原本12層大樓,都更後變24層
最常見的方式一樣店面先選
2樓找補1樓
其他樓層就是原二樓選三、四樓同面向的屋子
原三樓選五、六層的屋子
你們高層18-24可能都建商拿走
但你們原本的位子樓層還是會原相關方位的先選擇
這是合建的作法
但是權變如果沒有取得住戶的協調同意
是可以出手搶的
也就是你家權變會獲得一個值5000萬好了
但公園角間可能他就設計7000萬
不見得比較大
但確實面向好比較貴
你們又約定超買係數是1.2
那就看誰有錢加2000萬
有超過兩人以上要買同一間就只能抽籤
可以設計原方位優先購買
但你先告訴建商如果你們好的面向都超過你們的權值太多
他擺明就是要搶面公園
你就要撤回同意書
這件事先講好白紙黑字加註但書
建商願意簽他就知道你知道他怎麼玩
就不會太離譜
或者是你就變向說那地主都從高層選
建商由下往上選
啊你們本要足才能這樣玩
總之要從設計下去抓住它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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